017台北世大運落幕,立法院昨(31日)終於趕在英雄大遊行前夕,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案。主要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指出,國體法三讀只是邁出體育改革第一步,在世大運好成績的背後,體育署不能只是沾光,選手的生涯照顧仍需要建立在健全的體育政策以及運動產業政策之上。
黃國書今上午邀請世大運網球男單金牌得主莊吉生出席記者會。他呼籲政府在國體法三讀後,更應積極規劃完整的體育政策與運動產業政策,對於台灣之光的關懷,不能只是賽會限定或是發完國光獎金就了事,而是需要更完整的運動產業,為選手打造一個可以安心訓練,退役也可以貢獻經驗的健全環境。
「台灣只有奪牌計畫,沒有體育政策」
黃國書認為,台灣在體育項目上,長期只有「奪牌計畫」,沒有體育政策,導致運動員職涯想像,就只能靠奧運拿金牌、退休當教練以及早早放棄這3條路。他指出,國家對於選手有照顧的責任,只有亞、奧運奪牌才能取得高額的獎金,以及教職的這種思維,應該全盤翻轉。
黃國書進一步指出,無論是體發會或任何體育相關的政策討論,往往嚴重缺乏青壯世代的聲音;國體法三讀只是邁出體育改革第一步,但目前單項協會的黑箱與封閉的問題仍需解決,台灣體育政策迄今仍毫無方向,更遑論對於選手照顧的思考。
「政府應擬定體育政策並結合國體法,讓體育產業更加蓬勃」
黃國書說,運動員的黃金期只有5年到10年,政府應擬定體育政策並結合國體法,讓體育產業更加蓬勃,不僅帶給選手最好的照顧,幫助選手在比賽拿到好成績外,從事各個單項運動的運動員,也能享有充足資源,才能有良好發展;而運動員在持續運動生涯下,也能繼續擁有第二專長,繼續在運動產業中生存,讓他們持續發光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