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武漢會議的內容,彭宇華說,會議有討論到對人員分工的想法,他擔任執行經理,負責統籌,李明哲擔任執行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也有人負責翻牆技術。
彭宇華:武漢會議未通過梅花公司計劃書
而律師問彭宇華,武漢會議是否有通過梅花公司計劃書、宣布公司成立、對人員做正式分工、發工資或有報銷經費,彭宇華都說沒有。
律師也問到彭宇華與李明哲關係生變的事。彭說,他在2013年起,與李明哲對線上圍觀以及發布那些文章的意見分歧,春節後兩人的矛盾衝突擴大,李也在2013年5月退出,此後他與李明哲沒有再聯絡過。
檢方問彭宇華現在對自己的行為有什麼認識?彭說,他的所作所為,違反中國的相關法律,他的犯罪行為給社會造成負面影響和不良後果,也給家人帶來深深的傷害,他非常後悔,「我當時太幼稚、太無知」。
檢方:李明哲擔任執行副經理 負責教育培訓
檢方指控,李明哲是圍觀中國的核心骨幹,他對梅花公司的成立,提供建議,擔任執行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武漢會議後成立區域分群,李是圍觀華南QQ群管理員,也負責成立華東圍觀QQ群,他在QQ群、微信及其他社交平台散佈誹謗中國政府的資料供下載,曾參與廣東、福建、廣西壯族自治區等地圍觀華南的聚會,在網路討論中也曾說「從不排斥暴力革命」,「暴動是遲早的」。
在檢方宣讀起訴書後,李明哲說,他的供述都是真實、自願的。李說,他透過微博認識彭宇華,彭拉他到圍觀中國QQ群。
李明哲:職務任命未發佈 未從事海外聯絡工作
回答律師詢問時,李明哲否認彭宇華有就起草梅花公司計劃書的事在事前與他商量,他有就計劃書提出修改意見,但彭在計劃書裡提到他的工作是負責海外聯絡與教育培訓,彭事前沒有先與他商量,彭並沒有發佈他的職務任命,他也沒有從事相關的海外聯絡工作,他沒有去參加武漢會議,因為梅花公司是要以商業模式運作,「我覺得有點誇張,我也不十分瞭解商業運作的方式」。
李明哲說,彭宇華希望他建立港澳台的QQ群,他告訴彭宇華,港澳台民眾使用QQ群的人很少,成立港澳台QQ群沒有什麼意義,所以他沒有很強的參加意願。
李明哲:與群友聚會討論如何攻擊中國共產黨
李明哲說,他成為華南圍觀QQ群的管理員,是被彭指派的,他在QQ群上分享心得報告,其他有30多人也是,這也是彭安排的。李指出,他沒有對彭提供資金或者其他物資,「我沒有現金給他」,只有圍觀華南群要運作時,從普通QQ成為QQ會員時需要充值,「充值的錢是我在線上充的」,此外,他沒有提供彭資金或物資,也沒有其他人向他提供資金或物資,他與群友聚會討論的是如何攻擊謾罵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和中國現行的制度,沒有討論如何實施梅花公司。
律師問李明哲是否揭發其他人的犯罪事實?對此,李明哲說,他從廣州到長沙,大概講了彭宇華與其他人的犯罪過程和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