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阮國非涉嫌偷車遭警方開9槍身亡,面對家屬和移工團體近日對於員警處置該案的質疑,新竹縣警局今(21)日發布聲明,解釋開槍是經過員警依現場情況綜合判斷,至於用槍是否合法,已交由新竹地檢署偵辦;此外,消防局強調,救護車派送依正常程序,「救護時不會因身份不同而有差別」。
縣警局表示,竹北警分局鳳崗派出所警員陳崇文與李姓協勤民防,在8月31日接獲報案前往處理阮姓移工意圖行竊並毀損車輛案,到場後阮男不聽陳警喝令制止,並攻擊執勤人員,致李姓民防受傷,還意圖搶奪警車,情況急迫下,陳警對阮男開9槍,經送醫不治身亡。
對於近日外界質疑員警處置該案的過程,縣警局提出6點說明:
為何開9槍? 警方:阮國非欲搶奪警車,警員依現場情況判斷
首先,有關外界質疑「就算阮國非不對,也不能連開9槍」,縣警局指出,阮男除拒絕逮捕,並暴力攻擊執勤人員,致李姓民防鼻梁斷裂受傷,後續又以石塊攻擊在場人員,警棍及辣椒水噴罐等非致命性武器均無法制伏,加上阮男欲搶奪警車,陳姓警員依現場情況綜合判斷,對阮民開9槍,至於是否符合用槍相關規範及比例原則,目前已由新竹地檢署偵辦審認中。
第二,外界提出「查緝逃逸外勞應屬移民署業務,不應歸警察辦理」,縣警局表示,勤務指揮中心於8月31日上午接獲通報,根據胡姓報案人的報案內容是「有一名男子沒穿衣服在砸車」,因此警方受理的是刑事案件,基於業務權責前往處理,並無疑義。
「救護車到場,發現阮與警方對峙,才決定先將民防送醫」
第三,有關「事發當時第二輛救護車才處理阮國非」。根據新竹縣消防局資料,當天消防局勤務中心獲報報告知現場為警員和民防人員遭攻擊受傷,先派遣1輛救護車,到場發現有2名傷患,立刻請求支援加派第2輛救護車。
消防局指出,第1輛救護車到場時,阮國非仍和警方對峙中,因此決定先將李姓民防送醫,再由第2輛救護車到場後將阮男送醫,全程依照程序,救災救護時不會因身份不同而有差別。
影像紀錄能否公開? 竹縣警:偵查不公開
第四,外界質疑「至今警方仍堅持不公開完整記錄影像」,縣警局指出,基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偵查不公開」原則,陳警身上配掛的密錄器,於案發後已由新竹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查扣在案。
第五,對於「開槍員警連一句對不起也沒有」一事,縣警局表示,陳姓員警於9月8日上午9時,由竹北警分局長吳文貴及偵查隊長謝奇光陪同,前往新竹市立殯儀館向阮男捻香致意,且於事發後,警方也持續聯繫阮男家屬提供人道關懷慰問及協商民事和解事宜。
第六,有關「阮男在救護車上有用越南話說出最後遺言,家屬希望在離台前聽到阮男最後遺言」一事,縣警局表示,經聯繫竹縣消防局處理該案的救護人員後,得知當時有聽到阮男微弱聲音,但因行車記錄器於車內前方,記錄器未錄到聲音。
縣警局強調,警方依法執行職務,不會因對象身分而有不同執法標準,本案後續除配合檢方調查,針對員警使用槍械部分,警政署督察室也已和竹縣警局督察科共同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行政調查,積極釐清案情真相,並將持續聯繫阮男家屬,提供人道關懷慰問及協商民事和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