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交所)今(30)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簽署名單除列寶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佳資產管理)。
證交所表示,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之目的為引導機構投資人善盡股東影響力,於投資流程中考量被投資公司在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等面向之風險與績效,並透過與被投資公司進行建設性溝通及互動等議合作為,促進被投資公司之永續發展,進而提升投資雙方長期價值。
證交所進一步指出,簽署人寶佳資產管理,近期藉由盡職治理守則簽署人之名義,合理化其爭議投資行為,且其作為與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之精神與意涵不符,經召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諮詢委員會,決議將寶佳資產管理於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簽署名單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