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說明,第3季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上升0.46%,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由1.363%降為1.359%,房貸負擔率上升的原因,是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6.67%所致。(延伸閱讀:政府打炒房,反讓多頭市場走得更遠更久)
至於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幅度,為何高於住宅價格指數?內政部表示,今年第2季及第3季民眾購屋型態轉變,全國住宅大樓的交易比例由41.22%增至44.61%、華廈交易比例由16.57%增至17.38%,而且住宅大樓平均屋齡較新、總價較高,導致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幅度較高。
觀察第3季各縣市房價負擔能力,台北市仍為「過低」等級,新北市則是「偏低」等級;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等10個縣市為「略低」等級;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8個縣市為「可合理負擔」等級。
內政部提醒,雖然房貸屬於長期支出負擔,雖然現在仍處低檔,但民眾購屋之前最好審慎評估負擔能力,應將寬限期到期或利率上升的貸款負擔一併納入考量,不要因為低利率就衝動購屋。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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