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首度稽查物流業者低溫宅配情形,在抽檢的15輛物流業運送車輛中,發現居然100%完全沒有溫度紀錄,更有4成車廂溫度超標,甚至高達30℃以上,其中以市佔率第2大的台灣宅配通最為嚴重,原應在-18℃以下運送,但實測車廂溫度竟高達32.8℃,落差約50℃。
消保處6月底接獲民眾檢舉,指有物流業者未依消費者指定的方式運送貨品,甚至以常溫車輛運送冷凍冷藏食物,導致宅配的蔬菜、水果、魚及肉品等,到貨時全都腐壞,因此,在7月初消保處緊急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監理處、新北市府消保官及衛生局、警察局等單位,前往新北市進行攔檢抽查。
消保處15日公布首波抽查結果,11家物流業者共15輛運送食品車輛中,發現居然全無紙本溫度紀錄,更有6輛車(4成)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保存溫度條件,運送冷凍冷藏食品,冷藏車廂溫度須攝氏7℃以下,冷凍須-18℃以下。而在不合格的6輛車中,台灣宅配通就有5輛,第一名店則有1輛不合格。
對於本次抽查結果,台灣宅配通業務本部協理劉世昌表示,基本上會應消費者需求運送,若以常溫車運送,會將食品放進工研院檢驗合格的保冷箱或保冷袋。不過之後工研院緊急發表聲明,表示早在2007年就與台灣宅配通停止合作。對此,台灣宅配通則改口說是劉世昌口誤。
另1家不合格業者第一名店則說,消保官稽查時打開冷凍車車廂,會讓熱空氣灌入,拉高車廂內溫度,質疑稽查方式是否合理。
消保處表示,新北市衛生局已開出6張限期改善書,要求業者在1個月內限期改善,若屆時仍未改善者,將處以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消保處長劉清芳說,這次只是初步稽查,還有許多業者未被攔檢到,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未來會再展開第2波全面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