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喚醒台灣人的「體育魂」,讓《國民體育法》修正案,一鼓作氣在8月底三讀通過,然而,該法規定「特定體育團體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條文,卻可能埋下體育協會無法運作的禍根,據了解,體育署為了讓有意參與改革的民眾申請入會,目前透過體育署官網,開放民眾在11月底以期申請入會,卻無視《人民團體法》針對社團法人召開會員大會、修改章程與改選理監事,有諸多門檻限制,包括籃協與棒協均表示,未來恐將因會員人數暴增,無法湊足法定開會門檻,會務運作恐陷入停擺。
《國體法》8月底三讀 解決家族化問題
台灣部分單項運動協會「家族化」問題嚴重,導致選手選拔過程不公,出國比賽無法獲得足夠補助,為了改革單項協會,民進黨立委黃國書等人推動《國體法》修法,世大運中華隊表現超乎國人預期,讓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等人都公開呼籲修改《國體法》,在民氣可用之下,《國體法》在8月底三讀過關。
儘管改革單項體育協會,已是國人共識,但修法後,單項體育協會的理監事組成比率,到底該怎麼分配?體育署與推動改革的體育改革聯會,已針對「特定體育團體章程範本草案」,團體、個人與運動員理監事分配比例5:3:2鬧翻,體改聯與時代力量立委堅持,「團體會員是被改革的對象」,認為體委會不該提出團體會員分配5成理監事的章程範本,體育署瞬間被轟成馬蜂窩。
民眾申請入會 協會能說不嗎?
然而,鼓勵民眾入會,推動單項協會改革的「人海戰術」,真的是改革的唯一道路嗎?個別協會未來在民眾入會申請,是否有說「不」的權利?體育署如果強制單項協會接受所有民眾入會申請,與理監事席次分配比率,是否可能違反國際奧委會「政治不得干預體育」的規定?會員人數暴增後的體育協會,未來在運作上是否可能遭遇更大問題?
達到會員1/2出席門檻 人數越多開會難度越高
首先,體育署對於會員人數可能暴增的單項體育協會,未來該如何運作,迄今仍然沒有任何政策,內政部官員表示,依據《人團法》,人民團體會員人數超過300人以上者,得劃分地區,依會員人數比例選出代表,再合開會員代表大會,但實務上,會員人數愈多,要達到會員人數1/2的出席門檻,難度就愈高,如果要修改章程,出席門檻更須達2/3,會員人數如果超過5萬人,在台灣恐怕連租借場地都有困難。
丁守中:開會員大會還要準備禮物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理事長丁守中表示,這次《國體法》修法後,體育署竟然準備讓所有民眾,都可以申請加入全國運動協會,根本是「毫無邏輯可言」,「以前籃協為了要能夠湊足1/2的會員大會開會門檻,都得趁著過年團拜後,大家都有空的情況下開會員大會,不僅要準備禮物,離島等縣市會員代表還得提供食宿補助,「體育協會擴大參與,是一件好事,但擴大參與,總該限制是該運動有關吧?」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理事長廖正井表示,棒協目前理監事結構,早已做到不分黨派與擴大各界參與的程度,包括教練、各縣市棒球委員會主委、楊金龍、趙士強、林華韋等歷屆傑出球員,以及長期贊助棒球的企業,包括崇越科技、與統一、中信等職棒隊,都擔任理監事。
廖正井:誰有資格可以審查會員?
廖正井說,現在體育署開放民眾在11月底以前提出入會申請,再由個別體育協會決定是否同意入會,這樣做法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在罵,「不由單向協會審查,難道要體育署代為審查嗎?按照《人團法》社團自治精神,誰又有資格可以代為審查?」
「不同運動項目總該有不同入會標準,中華民國射擊協會會員,好歹應該具備運動員資格,一般老百姓可以擁有槍嗎?」廖正井說,單項協會代表多次在公聽會上表達意見,體育署卻都聽不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