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一審敗訴,彭提上訴,二審高院20日開庭後認定,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廢棄原判決,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為審理。
也是媒體人的彭文正、教授林環牆民國108年10月18日在倫敦召開國際記者會,訴求英國媒體關注總統蔡英文學歷真偽,並要求英國政經學院(LSE)回答有關蔡總統學歷的相關質疑。彭文正另對蔡總統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北院認定事實請求確認與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符」
北院去年1月15日公布新聞資料指出,彭文正提告表示,論文應不存在,也就是蔡總統未合格地提交博士論文,並無取得博士學位;他本於確信而批評蔡總統事後所提出的論文及學位證書是造假,非惡意中傷或造謠,因此提起本件「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
北院審理後認定,依彭文正的起訴狀記載,是就蔡總統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與《民事訴訟法》第247條第1項規定,應以法律關係提起確認之訴的要件,明顯不符。
二審合議庭:原審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
北院指出,彭文正並未具體指明論文存否,且論文的存否或蔡總統是否具有博士學位,均屬單純事實問題,並非法律關係,不得作為確認之訴的標的,判決駁回訴訟,判彭文正敗訴。
彭文正不服,提起上訴並主張,他因批評蔡總統論文事件而挨告涉妨害名譽,請求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應廢棄原判決,改判確認蔡總統西元1984年版英國政經學院(LSE)博士論文不存在,或發回原審。
二審合議庭今天開庭後認定,原審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為維持當事人審級利益,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台北地院更為審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