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波及乖乖 頂新判賠978萬

2021-02-24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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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事件波及乖乖公司,導致五香乖乖、孔雀香酥脆2項產品下架、銷毀產品。圖為頂新前董座魏應充。(資料照,吳逸驊攝)

頂新劣油事件波及乖乖公司,導致五香乖乖、孔雀香酥脆2項產品下架、銷毀產品。圖為頂新前董座魏應充。(資料照,吳逸驊攝)

乖乖公司2014年被頂新劣油事件波及,旗下產品五香乖乖、孔雀香酥脆2項產品受劣油污染,導致產品下架、銷毀,並接收罰款,乖乖因此向頂新求償5872萬餘元。台北地院24日判決頂新應賠償乖乖公司97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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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公司旗下產品五香乖乖及孔雀香酥脆2014年被查出使用頂新劣油,當時乖乖緊急下架全台產品,並接受消費者退貨,乖乖表示,罰款、退貨、銷毀、重新上架及報廢等費用,共計2243萬餘元,且事發後導致營收銳減,加上購油價金,再向頂新提出3628萬餘元營業損失賠償,共計求償5872萬餘元。

法官認為,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已因違反《食安法》判決定讞,當時的總經理陳茂嘉也已被判決確定,足以認定頂新油品違反《食安法》,且頂新明知上游廠商原料有疑慮,卻仍購入油品並於精煉後賣給乖乖,違反雙方契約,乖乖理應可以向頂新求償。

不過法官指出,乖乖銷毀產品中,有48.2%使用頂新油品,另有51.8%使用強冠油品,依照比例計算乖乖於罰款、重新上架、退貨之損失,頂新應賠償乖乖948萬餘元,再加上30萬餘元營業損失,頂新共計須賠償乖乖97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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