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凈瑜表示,她最後一次見到李明哲是2020年1月7日,在那之前每次探視短短30分鐘裡,她必定要做的就是把外界聲援的聲音帶給他:「他不必知道我多想念他,但他必須知道世界怎麼看他,把這半小時會面變成力量,這是我過去3年多持續渴望讓李明哲知道的……」
「3點訴求全依中國法律規定」 李凈瑜:盼能展現大國文明
如今COVID-19疫情持續,李凈瑜明白這是個「全世界等同被大拘禁的疫情狀態」、也可以理解現在不能去探監,但最低她仍盼望:「讓李明哲跟我說說話,透過他的聲音、頻率、他告訴我一句『我很好』,我也能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好……」李凈瑜也再次呼籲中國政府讓她寫信給李明哲,李明哲目前都沒收到任何一封聲援民眾寫的信、只能透過她轉述,而這些內容是全世界政治犯維繫生存的力量。
至於3點訴求,假釋、親情電話、外界通訊權,李凈瑜強調這些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任何囚犯在刑期超過2分之1都有權利獲得假釋、哪怕是政治犯,況且所有囚犯都可以打電話給家人、唯有李明哲不行,難道因為他是政治犯?「我希望那國家能去遵守他的法律,無論李明哲撥電話的權利、刑期後能回到台灣這塊土地上……現在中國政府在告訴全世界他是大國,那我請他用這樣文明的方式,做到他的自我期許。」
國際特赦組織:4年了仍未收到判決書
長期投入救援與聲援李明哲的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今天是李明哲在中國被強迫失蹤的第4年、亦是在中國被關押的1461天,到目前為止連家屬都沒收到中國政府正式的判決書,甚至不知道哪天是所謂的「釋放日期」、「判刑日期」、到底哪天會被釋放。
邱伊翎指出,李明哲所謂「犯罪事實」就只是在網路上發的言論,從微信、QQ等社群跟中國網友分享他讀的書、他觀察的台灣民主轉型歷史,這些應該是言論自由,也該無罪釋放。然而,中國法院不只做了審判,現在連家屬都沒收到判決書、甚至4年了李明哲也沒能向外打出一通電話,「我們呼籲中國獄方讓李明哲打親情電話,這是所有受刑人都該有的基本權利。」
而今日,國際特赦組織也將於雙北235、299、307、262等公車路線刊登廣告,希望台灣民眾繼續寫信到赤山監獄表達對李明哲的支持、或是寫信給李凈瑜,今夜民間團體也將於社群平台Clubhouse開台聊李明哲被失蹤的第4年。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表示,依中國《刑事訴訟法》,一個人遭逮捕後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宣判後要把判決書交給當事人與親屬,但到目前為止中國都沒做:「難道李明哲連要看自己判決書的權力都沒有嗎?言論自由本來就不應入罪,但李明哲連基本程序正義都沒保障到……」李明哲理論上應於2022年服刑完畢,但就過往經驗來看,在中國刑滿也不代表重獲自由、曾有前例是刑滿後被軟禁在家並禁止就醫旅行,目前完全沒有人知道李明哲的刑期到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