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退場條例》越修越爛 高教工會:新草案竟載明「私校逃逸路線」

2021-03-26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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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高教工會2020年底曾聯合召開記者會,質疑《退場條例》大轉彎。(資料照,吳尚軒攝)

全教總、高教工會2020年底曾聯合召開記者會,質疑《退場條例》大轉彎。(資料照,吳尚軒攝)

受少子化影響,私校《退場條例》成為教育界關注焦點。但對此,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高教工會)批評,4年來《退場條例》反而越修越爛,如今的草案版本公開寫明「私校逃逸路線」,允許私校在專案輔導期間改制、改辦其他事業,呼籲政府退回現有的法條審議、重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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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26日表示,目前躺在立法院待審的《退場條例》其實是第2版本,行政院於2017年就通過了一份《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當時高教工會也針對此版本草案有過批評,因為其監督效果有限,無法導正私校辦學違失。

高教工會指出,但到了2020年末,草案換了個名字重新被通過,改成現在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但沒想到的是,新草案沒有更保障師生權益,相比於2017草案反而放寬了許多對私校的要求。

高教工會舉例,在2017草案中,學校學生人數未達3000人、註冊率連續2年未達6成,原則上就會被教育部專案輔導;但2021草案中,「專案輔導」條件卻陡然變寬鬆,不但沒有了學生人數和註冊率的規範,且師資質量部分,一所大學竟然要5成以上系所違反法定基準,才會被列入「專案輔導」。

高教工會提到,2021草案各項法條中,最要命的是公開寫明私校逃逸路線,允許私校在專案輔導期間改制、改辦其他事業;一旦改辦就不用再依照「退場條例」全面改派公益董事、解散後校產歸公。

高教工會批評,此條例形同教導私立學校,如果被列為專案輔導,3年內一定要趕快把師生趕走、執行惡性退場,就可以全面規避公益董事,不用校產歸公。為此,工會要求此漏洞必須立刻堵上,退回現有的法條審議,重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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