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上周終於端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由於限制競標業者資格,加上明訂地方政府及家戶的回饋比例,讓業者形容「用特許制滅掉中小型系統商」。能源局長林全能今(20)日低調回應,業者資本額限制和整合規模50MW等限制,都可以再放寬。
政府為了加速衝刺屋頂型太陽光電,蘊釀多時推出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方案,確定民眾、政府零出資,中央訂定優惠的躉購費率,地方政府負責整合一定經濟規模區域供業者競標,而提供屋頂的屋主可獲至少躉購電費收入10%租金,地方政府得3%。另能源局也規定只有實收資本額2億台幣以上、設置實績達5MW的業者才能參與競標。
批「用特許制滅掉中、小型系統商」 光電業者:應簡化行政程序
政府看似端出政策牛肉,業者卻紛紛看衰,認為訂定參與設置的資本額門檻,讓全台只剩20家系統商可以競標。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理事長郭軒甫更在臉書上形容,這樣的政策是「用特許制滅掉中、小型系統商」,直言政府想推太陽光電,不需用政策「圖利」中、大型業者,其實只需簡化行政程序,就能提高民眾自設屋頂型太陽能的意願。
「門檻是為保障裝設能被信賴」 林全能:地方政府可考慮放寬
面對業者反彈,林全能解釋,之所以限制業者需達一定門檻才能投標,是為了保障裝設流程可被信賴。但他也表示,目前有些廠商反應小型廠商參與受限,若地方政府也認為不太需要限制,可以考慮放寬。
另外,能源局預估地方政府需整合裝置容量50MW、約5000戶屋頂才有經濟規模部分,也有業者及地方政府認為數量太大、整合不易。對此林全能也表示,規模同樣可以彈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