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軍方內部檢討,當初海軍在國造獵雷艦案招標時因沒有在造艦計畫上設限,未將國造獵雷艦的載台和戰鬥系統分開承造,卻直接將獵雷艦的載台和戰系「統包」出去,由得標廠商扮演主合約商角色,才會面臨慶富公司自己因財務問題無法履約,就導致國造獵雷艦案全盤皆墨的結果。至於當初獵雷艦案為何採「統包」方式?知情人士質疑,如此才有利於慶富得標「獲利」。
據指出,當初海軍若採分包的方式開標,由慶富公司取得6艘國造獵雷艦船體載台的建造, 戰鬥系統由中科院負責對外採購和整合,不僅投標廠商的資本額等條件不用放寬這麼多,由有造FRP船殼經驗的慶富負責只做獵雷艦的GRP船體,外界不致質疑「做漁船也能做獵雷艦?」慶富自己也不會搞到財務出狀況,問題就出在慶富想連過去毫無淵源的戰鬥系統採購也一口吞下。
「慶富已打點好義商IM和美國LM,對海軍來說省事」
知情人士說,獵雷艦的造艦計畫雖然是由投標廠商自己規劃後再向海軍提出,除慶富所提計畫是以義大利IM公司、美國LM公司等為次合約商合作打造全艦和戰鬥系統,另一家參與投標的台船也是同樣以「統包」方式規劃造艦,但如果海軍當初在招標時就設限,讓獵雷艦案僅限於船體的承造,戰鬥系統仍由中科院負責對口採購,也不致出現由慶富得標「小孩玩大車」的問題。至於當初獵雷艦案為何採「統包」方式?知情人士說,當然有高手在背後策劃。
知情人士指出,海軍當初讓獵雷艦案採「統包」方式建造,一項說法是中科院當時完全沒有任何可用於探測水雷的高精密聲納等水下戰鬥系統的技術和能力,加上慶富已打點好國際上建造獵雷艦技術主流的義大利IM公司和美國LM公司,所以才會屬意由慶富「統包」獵雷艦,對海軍來說最省事;但實際上由慶富統包獵雷艦案的結果,就算全案未因慶富出狀況中止,未來6艘獵雷艦的後勤補給零附件也都掌控在慶富手上。當時海軍是為了省事,還是刻意放水?國防部和檢調應該要調查清楚。
「350億造艦案以『統包』處理較少見」 軍方:海軍確實沒做好風險管控
對此軍方官員不諱言,一項高達350億元預算還涉及國外廠商輸出許可問題的造艦案,以這種包裹式的標案處理,在過去的確比較少見,當時這種「統包」的造艦計畫是廠商自己提出的,經查並非由海軍所規劃,為何採這種方式規畫,海軍可能有其特殊時空因素考量,但海軍事前確實沒有做好風險管控。
官員說,國防部已針對獵雷艦案的相關疏失進行檢討,其中對於國造獵雷艦案採「統包」的作法已列為檢討,未來將避免以「統包」方式造艦,並盡可能由中科院負責戰鬥系統的採購和整合。
軍方官員指出,國艦國造採「統包」方式招標,過去不是沒有前例,像是油彈補給艦「磐石艦」當初也是由台船統包承造,只是「磐石艦」的戰鬥系統相對簡單,艦上僅配備方陣快砲,當時由海軍戰系廠協助裝配,連中科院都不需要參與,所以「統包」給台船承造完全沒有問題。
「不會因獵雷艦案失敗就放棄國艦國造」
另同為國造的海軍沱江艦為例,當初造艦規劃就是由民間船廠負責載台打造,再由中科院整合戰系,後來龍德公司得標負責沱江艦雙船體的載台承造,艦上的戰鬥系統則由中科院負責,若有需要國外廠商技術,像是後續準備量產的防空構型沱江艦,規劃要加裝海劍二飛彈所需的垂直發射系統,即是由中科院出面商購美製的Mk-41垂直發射系統,就不會出現像獵雷艦案因由慶富「統包」並自己負責向美採購戰系,結果卡在輸出許可管制的問題。
軍方官員強調,國艦國造是好的政策,不是不能做,也有其他成功的案例,海軍在獵雷艦案的過程中的確有很多疏失,國防部已檢討並引以為戒,海軍未來還有國造潛艦案、新一代巡防艦和兩棲登陸艦等國艦國造案,在國防自主原則下仍必須持續推動,不會因為獵雷艦案失敗就放棄國艦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