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美國對台軍售新模式 國防部建案程序2年縮短為1年

2018-06-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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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高層指出,國防部已調整武器採購建案時程,從過去最短2年縮短為1年,如此也將有利配合美國對台軍售的新模式。 圖為駐韓美軍F-16戰機。(資料照,美聯社)

軍方高層指出,國防部已調整武器採購建案時程,從過去最短2年縮短為1年,如此也將有利配合美國對台軍售的新模式。 圖為駐韓美軍F-16戰機。(資料照,美聯社)

美國對台軍售模式可望改採逐案審查的彈性做法,大幅縮短台灣對美採購武器的時程。軍方高層指出,在此之前國防部已調整武器採購的建案時程,將從過去最短2年縮短為1年,如此也將有利配合美國對台軍售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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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高層坦言,過去對美軍購武器的建案程序,要花費2到3年的時間評估並完成建案程序,拖這麼久時間,其實問題說穿了都是出在人,官員不諱言說,像是本來就要買F-16戰機,結果花了2、3年時間去評估,幕僚作業寫來寫去,不管怎麼評估,最後還不是一樣要買F-16戰機,那為何要浪費這麼多時間? 

20180607-漢光演習實兵演練進入第四天,7日上午在第五作戰區台中清泉崗基地進行「聯合反空機降作戰演練」。圖為F-16戰機施放熱焰彈。(蘇仲泓攝)
軍方高層坦言,軍方本來就要買F-16戰機,結果花了2、3年時間去評估,最後還是買了,質疑為何要浪費這麼多時間?圖為F-16戰機施放熱焰彈。(資料照,蘇仲泓攝)

以「戰備急需」為由加速完成的軍購案 未來不會再出現

另據指出,在美方還未確定調整對台軍售模式前,國防部早從去年就開始修訂軍購建案作業程序預作準備,除避免延宕武器採購時機,也用以因應戰備需求,這項轉變,除可讓國軍作戰部隊早日獲得所需武器和裝備,過去屢遭審監部門質疑以「戰備急需」為由加速完成的軍購案,未來也不會再出現。 

近年來多項美國對台軍售案,屢受國際因素影響,美國政府宣布對台軍售案時機,往往非我方能精準預測,例如包括F-16戰機升級案等重大軍購案,都是美方在同意前才突然知會,而軍方卻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倉促完成建案、編列預算採購,更每每必須以「戰備急需」為由完成法定程序,不僅程序時有疏失,也容易出現弊端。 

依目前國軍現行的法定軍購程序,國防部訂有「軍事投資建案作業程序」規定,必須先由各軍種提出作戰需求,並完成作戰需求文件、系統分析報告、投綱計畫等建案文件,然後送國防部審核過程,同樣程序必須再走一遍,最後才交由國防部長核定,而依此程序,整個作業程序通常要花2到3年時間才能完成。

預計2019年開始 國軍對外武器採購將以新作業程序完成建案和審查

據了解,軍方為避免對外軍購延誤時機,國防部已修訂軍購建案程序,未來新的軍購程序仍將由軍種提出作戰需求,並同樣由三軍完成系統分析和投綱計畫,但在過程中,國防部將直接派員與會參與審核並提出意見,軍種完成建案程序後,將直接送交國防部長審核,省略國防部重新審核軍購建案程序,軍方預期將可把軍購流程縮短到1年內就完成。

據指出,為因應這項轉變,國防部戰略規劃司等部門已針對業務所需調整組織和人員,預計從2019年開始,國軍對外武器採購都將以新的作業程序完成建案和審查,以加速新武器裝備的獲得時程。 

由於美國對台軍售模式的轉變,加上國造武器研發陸續有成果,同時為因應國軍戰備需求,從扁政府時期的國防部長李傑時代開始出現以「戰備急需」為名臨時提出的軍購案,無論是對美採購F-16C/D,或是中科院研發的雄二E巡弋飛彈和雄三超音速反艦飛彈,都是在3到6個月就完成建案程序。 

雄三超音速反艦飛彈試射成功,未來將進行量產。(中科院提供)
圖為雄三超音速反艦飛彈試射。(資料照,中科院提供)

就算到馬政府時代,軍方仍慣於沿用「戰備急需」模式因應對美軍購,像是2011年9月華府突然同意售台F16A/B戰機性能提升案,國防部及空軍司令部是分別在稍早前的2011年8月18日及22日,才分別辦理這項軍購案的投資綱要計畫與工作計畫,顯示軍方是在極短的時間內才接獲美方訊息後敲定。 

另像是2015年,國防部為因應南海局勢變化,也臨時以「戰備急需」理由,在當年臨時納入「近程反裝甲火箭彈」及「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等2項武器的採購。 

不過以「戰備急需」為由縮短建案程序的作法,仍屢遭監察院和審計部質疑,國防部除已於2014年修訂過一次「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外,這次則是全面檢討軍購作業流程,希望能縮短和簡化武器採購的法定程序,以避免武器採購程序再遭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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