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國立大學與企業共同設立獨立創新學院的《產學創新條例》,近來屢屢引起民間團體抗議,恐讓大學淪為企業「租界」,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學生聯合會對此數度以清華大學設立台北政經學院為例。不過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今(4)日表示,台北政經學院並非適用《產學創新條例》,仍受既有高教法規限制,但他坦言,相關問題也是擬定《產學創新條例》監理制度的參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產學創新條例),開放國立大學與企業合作,由企業出資加上國發基金,於校內設立創新學院,並以獨立人事編制、財務設置2至3個碩博士班。在入學資格、學位授與及人員聘用上,皆鬆綁《大學法》與《學位授與法》等高教法規,期盼培育更接軌產業的高階人才,初步並以半導體領域為主,後續逐步推動至各領域。
台學聯:清大偷跑應先退回
《產學創新條例》全案仍待黨團協商,不過,包含經民連、台學聯、高教工會等組織數度批評,此舉恐讓大學淪為企業「租界」,也恐有中資入侵疑慮;此外現行設計更恐形成院長獨裁,呼籲應先召開公聽會與大學師生溝通。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今日以公聽會形式召開公開協調會,台學聯再度以清大台北政經學院、半導體學院為例,指出目前校內治理問題,也重申目前各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對監督校方越漸無力。台學聯高教委員會主委黃彥誠指出,清大已在1月校務會議偷跑通過設立半導體學院,更載明「依政府通過之法規辦理計畫書必要之修正」,呼籲教育部應先退回。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則表示,清大半導體學院部分,教育部目前還沒收到資訊,而台北政經學院並非適用《產學創新條例》的案例,是在既有法規底下執行的。他更坦言,台北政經學院遭遇的相關問題,也變成擬定《產學創新條例》監理制度的參考。
朱俊彰強調,不是說鬆綁法規,對於創新學院就沒規範,學校鬆綁要提出替代做法、寫進計畫書,從校內到政府部門都會對計畫書做審議,院長也要受監督會監督及考核,不會是一人獨斷。
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表示,「如果真的要鬆綁法規,就不要讓大學是會計治國」,呼籲國立大學自籌收入裡,產學合作收入不用納入校務基金;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也表示,主計治國確實鬧出各種奇怪做法,逼著大家做各種怪異單據,「該鬆綁的是這套扭曲法治」,他強調應該全盤檢討《大學法》、會計法規全盤解討,而不是直接讓創新學院排除適用相關法規。
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則指出,當過教授都會很清楚會計治國的情況。他也坦言,監督會裡要有3分之1政府代表,原因是因為任何東西只要碰到主計、會計都會有很大阻力,但如果創新學院的政府代表裡有會計、審計相關人員,就可以讓他們進來看著,更能夠說服他們。
根據《產學創新條例》草案規定,大學內設置監督會,負責監督學院運作,委員為15至21人,3分之1席次為政府代表,剩餘3分之2則包含研究生代表、學生會代表、產業代表、專任教師代表及校外學者專家。
台大兼任教授:監督委員教師代表應過半
對此,台大經濟系兼任教授鄭秀玲表示,監督會委員以15人來講,至少要有8位教師代表, 再加上2位學生代表,才能反映代表精神;剩下5位監督委員2位是政府代表、2位產業代表,剩下1位專家學者代表。
不過民進黨立委范雲也指出,當初逐條審查時,她對於政府代表的比例不退讓,其實就是是擔心萬一學校選出來的代表,都傾向企業,才有辦法制衡;張廖萬堅也認為,「直接把政府代表都當作會倒向企業,這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