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3日驚傳離婚,在他與妻子梅琳達共同連署的聲明中,兩人坦承「經過大量溝通後做出決定」,並且請求外界給予空間與隱私。不過這對結縭27年的夫妻提交給法院的離婚申請書隨即曝光,訴請離婚的梅琳達宣稱「這段婚姻已無可挽回地破裂」,並且已與比爾達成分居協議。梅琳達也要求法院批准兩人的要求法院批准他們的資產分割協議,由於兩人未簽婚前協議,外界推測梅琳達最多可分得比爾・蓋茲的半數財產。
現年65歲的比爾・蓋茲在20歲時創辦微軟,該公司包括DOS、Windows等作業系統在個人電腦時代獨擅勝場,這也奠定了比爾全球首富的基礎。這位電腦界巨人在自家公司遇見真愛—梅琳達・法蘭奇(Melinda French),兩人也在1994年於夏威夷完婚、並且育有兩女一男。不過在共同走過27個年頭後,兩人選擇在推特上發表共同聲明,表示「無法再以夫妻的身份共同成長」,決定離婚。
在蓋茲夫婦宣布離異後,包括《時人》(PEOPLE)與娛樂八卦網站TMZ均宣稱拿到了他們遞交華盛頓金郡法院的離婚申請書。由於華盛頓州的離婚法並非採取「破綻主義」,因此只要有任何一方宣稱「婚姻無法維持」,即可向法院訴請離婚(美國並無兩願離婚之規定,因此就算兩人均願離婚,仍須向法院申請),這也是申請離婚的梅琳達宣稱「這段婚姻已無可挽回地破裂」之緣由,亦即這份申請書並未說明兩人離婚的具體原因。
根據美國媒體所取得的文件內容,比爾與梅琳達都居住在華盛頓州的金郡(眾所周知,比爾・蓋茲一家住在西雅圖,西雅圖正是金郡首府),梅琳達以比爾為相對人,訴請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因為「這段婚姻已無可挽回地破裂了」(This marriage is irretrievably broken.)。不過由於兩人的大女兒珍妮佛(Jennifer、25歲),兒子羅伊(Rory、21歲),小女兒菲比(Phoebe、18歲)均已年滿18,所以梅琳達並未要求法院審酌扶養權或者比爾負擔贍養費,僅請求法院對於兩人的財產進行分割。
依照華盛頓州的離婚法規定,只要婚姻中任一方認為婚姻已經破裂,並且依法提交離婚申請、送達對方離婚傳票,自提交並送達離婚申請與傳票90天後,無論另一方的意願如何,法院都會批准離婚,只是法院需就贍養費、財產分割、子女扶養權作出裁判。《時人》雜誌指出,梅琳達向法院遞交的離婚申請書顯示兩人已簽訂分居協議,但不清楚兩人的資產將如何分配,梅琳達又對其主張多少比例,不過梅琳達並未要求比爾負擔生活保障(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