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海鮮成國恥!打死漁工屍冰魚櫃、電擊胸口廢掉雙腿 美國點名台灣「漁獲黑名單」

2021-05-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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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工作最高28小時、數十名工人搶食只有3-5人的飯菜、受了傷只能用過期藥,有人被電擊胸口雙腿廢掉無法走路、有人被船長打死以後屍體跟漁獲冰一起...多名外籍漁工第一手證詞,字句血淚...(資料照,謝孟穎攝)

連續工作最高28小時、數十名工人搶食只有3-5人的飯菜、受了傷只能用過期藥,有人被電擊胸口雙腿廢掉無法走路、有人被船長打死以後屍體跟漁獲冰一起...多名外籍漁工第一手證詞,字句血淚...(資料照,謝孟穎攝)

連續工作最高28小時、數十名工人搶食只有3-5人的飯菜、受了傷只能用過期藥,有人被電擊胸口雙腿廢掉無法走路、有人被船長打死以後屍體跟漁獲冰一起──2020年9月份,美國公佈之「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首度列入台灣遠洋漁獲、成世界認證「血汗海鮮」,而今(6)日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蔡崇義發佈調查報告與多名外籍漁工第一手證詞,字句血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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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綠色和平已示警「海上奴役」 各部會卻拖到2020年被美國列血汗海鮮黑名單

據監察院報告,迄2020年9月底,台灣遠洋漁船計1106艘、境外聘僱外籍漁工人數約2萬2000人,這些漁船在世界三大洋作業、使用全球32個港口,顯見台灣是遠洋漁業大國──然而在此同時,台灣也因「血汗漁船」問題屢遭國際關注、重創國家形象。

2020年9月30日,美國首度將台灣遠洋漁獲列入「強迫勞動」清單,在此前後也有台灣漁船陸續遭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發出扣押令,依次為:2019年2月4日「和春61號」、2020年5月11日「漁隆2號」、2020年8月18日「大旺號」、2020年12月31日「連億興12號」。2020年11月份,全球34國人權團體也向台灣政府發佈「終結遠洋漁業強迫勞動」之聯合聲明。

宜蘭縣蘇澳鎮近海漁業、漁工(謝孟穎攝)
台灣是遠洋漁業大國,卻也因「血汗漁船」問題屢遭國際關注、重創國家形象(資料照,謝孟穎攝)

儘管目前掛外國籍的「權宜船」無法可管、僅在漁船涉及人口販運時漁業署才會接收通報並移交司法處理,但2020年9月美國報告也明確指出,當船東、船長是台灣人,就應算台灣漁船。

在美國提出報告前,2019年綠色和平組織便發佈「海上奴役」調查報告並發函外交部、勞動部、漁業署,表示將向美國提出台灣漁船涉及強迫勞動之事,然而監察委員王幼玲也指出,這期間各部會除了公文往返之外並無積極作為、最終導致被美國「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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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台灣漁船上的外籍漁工發生什麼事?據監委實地訪查安置中心、或透過民間團體介紹與已經回國的外籍漁工視訊訪談,首先在工時部份就發現有漁工連續工作長達22至28小時、平常只能睡3小時,狀況較佳者也必須工作高達16小時;薪資部份,有人上船2年3個月,卻只收到8個月的薪水;食物方面,有漁工只能吃隔夜菜,有漁工則說食物常常不足,船上數十人只準備3–5人的白飯量、工人時常因為搶食物吵成一團,配菜也只有3–5小片雞肉、加少少幾片蔬菜的湯,幾乎天天在船上餓肚子。

來自菲律賓的V君說,工作受了傷也只能用過期藥品,每個漁工都被船長打過、甚至他親眼看過一個印尼漁工被船長打死、死了屍體就冰在放魚的冰櫃裡,漁船靠港後所有印尼人都說不做了、只剩他留下來;來自印尼的S1君說,他曾看過菲律賓漁工因為浮球的線斷掉被船長電擊、「電他胸口電到無法走路,他之後就不能工作被送回去」,也看過印尼籍同事被丟電池砸頭,S1君自己也曾因為鮪釣線斷掉被船長拿講話筒砸過腳、當時閃開才沒受傷。

宜蘭縣蘇澳鎮近海漁業、漁工(謝孟穎攝)
來自印尼的V君說,每個漁工都被船長打過、甚至他親眼看過一個印尼漁工被船長打死、死了屍體就冰在放魚的冰櫃裡(資料照,謝孟穎攝)

至於印尼籍的R君,他曾見過漁船在公海抓鯊魚、割魚翅再丟回公海,雖然2019年4月份停靠開普敦漁港時有當地警察跟海關上船檢查漁獲,但那邊沒有一個台灣專員上船檢查、證據也早沒了。

監委王美玉補充,本次訪談也聽過很多在海上漂泊2年沒得回家的漁工、家人還以為他早就死了,而監委王幼玲報告時表示,這些漁工也被台灣的仲介公司要求簽下各種不平等工作合約──「我可以接受出海以後可能要2年以上才能回家,未期滿要求回國就是違約,押金沒了,來回機票也得自己負責」、「因我的工作特殊,所以生病可能只會休息很短的時間,但我可以接受」、「我可以接受因船隻作業區域的不同,導致日夜顛倒或作息時間不正常」……薪資更是全數不合法,目前法律規定外籍漁工薪資至少要450元美金(約台幣1萬多),看合約卻出現新船員2–300美金、連1萬台幣都沒有的驚人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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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為當然有法可管,已涉「強迫勞動」──王幼玲報告,國際ILO《強迫勞動公約》定義為「以任何懲罰之威脅迫使而致,且非本人自願提供的工作或服務」,國際公約C-29也提出11項指標,包括濫用弱勢處境、行動限制、恐嚇及威脅、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扣留身份文件、剋扣薪資、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超時加班等;此外,我國法律也訂有《人口販運防制法》、《勞基法》第5條規定「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法務部也有訂相關鑑別原則──然而2015年美國「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就點名台灣當局未對人口販運逮捕定罪、法官跟檢察官對犯罪警覺不足。

據調查,2018追訴人口販運勞力剝削罪嫌38件中,但經起訴簡易判決處刑24件、地方法院判決有罪僅5件,2019年的32件裡是14件簡易判決、7件有罪──所謂「簡易判決」即緩刑、罰金、社會勞動等處分,王幼玲坦言,這幾乎沒有嚇阻功用。甚至過去遭美國扣留的2艘台灣權宜船,其中1艘法官還覺得只是「勞資糾紛」。

司法難以發揮效用,行政部門亦有疏失。王幼玲指出,雖然過去監察院曾於2015年提出福賜群號、2018年提福甡11號涉及強迫勞動問題的調查報告,漁業署也一路改進,步步保障漁工基本勞動條件、重罰違法船東仲介、要求簽約過程全程錄音錄影保存,直到2019年6月27日終於讓歐盟解除對台灣漁船之「黃牌警告」,但到2020年也只增加10名訪查員,甚至漁業署目前仍以「抽查」方式找船員做問卷調查、只在全球之中6國港口配置各1名專員、要有檢舉才會上船檢查,能力有限。

宜蘭縣蘇澳鎮近海漁業、漁工(謝孟穎攝)
漁業署目前仍以「抽查」方式找船員做問卷調查、只在全球之中6國港口配置各1名專員、要有檢舉才會上船檢查(資料照,謝孟穎攝)

2018年、2019年,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都曾提過「台灣人口販運是因為勞動部跟漁業署權責劃分,導致一直無法有效解決漁工剝削問題」,雖然在這之後行政院意欲推動跨部會合作、設有「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該會議半年才開一次、效果有限;甚至,當監察委員去問各部會說台灣被美國扣過幾艘漁船時,只有漁業署答對是4件、內政部說3件、外交部說1件──至於勞動部的答案,竟是「不知道」、「無從主動派員實施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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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幼玲透露,雖然過去漁業署認為人權問題只是「形象不好」、應該不會阻止台灣漁獲進美國,但在2020年9月美國將台灣列入所謂「血汗海鮮黑名單」後,後座力確實發生了──近日美國知名專售有機食品的連鎖業者「全食超市」(Whole Foods Market)資深副總就發函台灣政府高層,表示他已注意到台灣被美國列入強迫勞動漁獲清單,盼台灣採取相關措施、「確保環境與人的永續」;對此王美玉也提醒,現在任何一個產品不管是iPhone、電子產品、魚肉,消費者要求都越來越高,人權問題不只會影響台灣形象,也會帶來經濟貿易損失。

相較於官方狀況,王幼玲指出,民間堪稱「全球最大水產公司」之一的台灣公司「豐群水產」,雖然曾經傳出有收購「血汗漁船」之一大旺號的漁產,但當監察委員訪視豐群,高層承諾說豐群作為全球最大漁獲供應商一定會負起社會責任、透過產業供應鏈要求所有供應商要符合國際相關規定來永續經營──這不只是說說而已,豐群之後也設立專責部門、7–8名正職人員對供貨漁船做稽查,讓大旺號一度被暫停供貨、高風險漁船與船東也要辦100%的稽核,還委由外部2至3個稽核公司予以第三方認證單位。

監委蔡崇義最後提醒,如今台灣身為世界前3大遠洋漁船有問題,就像印度童工、新疆棉花一樣都出了問題、問題出在勞力剝削,如今台灣司法對「勞力剝削」判定依然困難,但監委仍提出調查報告就是希望問題能被正視,正視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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