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之下境內漁工待遇較佳,」但王美玉說,境內漁工失聯比率為5.32%到13.96%、比一般移工的2.73%到4.02%高出很多,而勞動部未確實掌握。
王美玉指出,2017年到2019年計166家仲介公司提出1521件移工失聯申訴案,這些失聯人口呈現高度集中狀況、某仲介公司一年就被申訴超過110人,勞動部卻未對失聯移工特別多的仲介公司列高風險專案查察,雖然2019年曾執行過相關專案,為了便於訪問、確認收費,也只訪了看護工與廠工。
未確實追查勞健保投保率讓仲介找到漏洞
王美玉說,當監委詢問勞動部,勞動部說自己是中央主管機關、以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地方政府進用335名訪查員辦理訪查、要求地方政府做評鑑調查、未來可能用「大數據」查違規大戶等,對此王美玉指出,勞動部未掌握各地方訪查實際執行情形、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監委王幼玲補充,雖然境內漁工歸勞動部管、看似較有制度,但目前勞動部對境內外籍漁工勞健保投保率低的狀況未確實追查、造成無法透過勞保資料去查到底引進多少漁工,就成了仲介可以上下其手、五鬼搬運、人口販運的溫床;有些船主所需漁工不多、不想辦申請手續、或時常嫌棄漁工想換人,也成了合法漁工變黑工的原因。
以黃姓仲介把合法漁工變非法來看,監委紀惠容表示,當一個漁工可以被一直仲介出去就表示可以「多層剝皮」,每仲介一名漁工就有仲介費、還可以賺合法變非法薪資差價、不用做到很多服務、還可以抽走勞健保,而黃男案例每個環節都是經勞動部核準,勞動部明顯有違失。
王美玉則說,當一個合法漁工被報失聯,可能漁工不知道、船主不知道、被扣護照被扣薪被各種理由威脅,就會成為仲介上下其手的機會,雖然目前不知道黃男牟利多少、案件還在調查中,曾有前例是國內廠工仲介虛設公司行號、上下其手賺了2000多萬元。
境外漁船未靠台灣港口,漁工受不合理待遇無申訴管道
境外漁工部份則歸農委會漁業署管理,王幼玲指出,雖然農委會做很多評鑑管理,依然無法杜絕不合理勞動契約、只對評鑑丙等與丁等的公司做輔導──監委實際訪查案例,就有一家被評鑑為甲等的仲介公司契約完全不符法規,新船員月薪300美元、老船員400美元、低於法令規定最低450美元,而且也僅投保意外險、只有印尼仲介在出發前簽切結書;因仲介時常替船東「代墊」薪資的習慣,也造成外籍漁工常常拿不到薪資、一拖最多1年多,也有仲介喊冤、希望讓船東直接付薪水給漁工。
王幼玲表示,近年靠仲介引進的境外漁工越來越多,但失聯率卻占了失聯移工總人數8成、比率極高;此外還有「幽靈勞動力」狀況、未經核準報備就直接把漁工帶上船,這些外籍漁工也將成為「幽靈人口」,在海上生病、落海、死亡、在哪簽契約都沒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