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16日出示文件指稱,南僑所進口牛油標示「For Industry Use」,證明南僑進口「工業用油」。澳洲駐台辦事處17日發出官方聲明,指所謂「For Industry Use」意指「供產業使用」,與「Industrial Use工業用」意義不同,可供食品業或其他產業使用。澳洲辦事處還在聲明中表示,若不熟悉英文用詞,可能造成誤會,暗指衛福部的指控起因於對英語的誤解。
針對南僑過去五批進口牛油,澳洲辦事處17日發出聲明,並已通知台灣政府,經過澳洲農業部對此事件所做的調查,已確認台灣政府機關所提問的五批產品,符合台灣食藥署于2014年 8月13日同意的「牛油(脂)經加工後可供人食用出口證明文件」的要求。
聲明表示,若廠商在出口時需要官方出具相關證明,澳洲農業部會依規定對該出口產品核發此證明文件,意即這些產品是適合出口供食品製造使用。
對於衛福部以相關申報文件上標註的For Industry Use,指稱南僑進口工業用油,聲明解釋,「For 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不僅可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或其它產業使用。
聲明特別針對此一名詞提出「教學式」解說,指「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和「Industrial Use(工業用)」 意義是不同的,若不熟悉此英文用詞,可能造成誤會。澳方已告知台灣主管機關,依據澳洲農業部的理解,此案件的產品非供工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