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周寫信給花旗銀行和滙豐香港銀行,如果沒有特許,銀行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黎智英擁有的境外公司的賬戶,如果這兩家銀行處理黎智英的賬戶或資產,涉事員工最高可能面臨七年監禁。
李家超說,這麼做的原因是,黎智英已被起訴,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信中稱黎智英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設兩家公司,一共有六個銀行賬戶,一個在花旗銀行,五個在滙豐。
花旗集團發言人說,不就個別客戶賬戶發表評論,但花旗「必須遵守所在市場的法律和法規」。這項行動會讓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陷入財務困難,斬斷壹傳媒的錢脈?看看文章怎麼說…VVIP搶先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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