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在能源、環保、土地之間糾纒不清的太陽光電204億度/年產能

2021-06-2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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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來看,再生能源是趨勢、也是對的事,成本也會逐步下降,只是不可以急就章忙上架,應該是要按部就班循序作,否則適得其反。這也是我的綠能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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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太陽光電能源的土地爭議

一般想法:建個電廠頂多就是多花點時間、加上與鄰近居民多溝通妥協而已吧;但,太陽光電廠可不是這樣簡單。太陽光電發電是一種能源密度很低的發電方式,所以需要「大量的土地面積」來進行發電工作。這種「大量的土地」的需求,就足以引發爭議。要建設足夠量的太陽能廠,所需的土地會遠大於一般的火力電廠。

這些土地「從何而來」?就是問題所在。在某些地區(例如:台灣),地不廣人不稀,土地就變成了「稀缺資源」。所能使用作為太陽能電廠的土地,必須「很大土地、或「很多很多的小土地集成」,而且要占據土地很久很久(20年以上),直接想到的:就是「農地」,而且是平地的農地。

太陽能板設置於突出於地面的混凝土基座上。(關鍵評論2018-11-05「太陽能光電的回收技術很環保,卻可能造成2項汙染」)
太陽能板設置於突出於地面的混凝土基座上。(關鍵評論2018-11-05「太陽能光電的回收技術很環保,卻可能造成2項汙染」)
太陽能板設置於突出於地面的PC樁上。(峰宏國際貿易公司臉書網頁 )
太陽能板設置於突出於地面的PC樁上。(峰宏國際貿易公司臉書網頁

農地種電所牽涉的問題很多,這使得太陽能電廠搞的像「與農爭地」。現實面以農耕價值利潤而言,也確實是「種地不如種電」,難怪。如果農地種電,就如同是工業化,農地變更地目為「工」是類似的意思了。在農地上種電,幾乎會使土地失去其他的利用價值,除了簡單的放牧等低產值活動。且農地種電,通常都是一簽20年約,不是很短的租期,爭議是無可避免。值得注意,這些爭議不是存在於能源業者和地主之間,而是在能源業者和社會之間。

三、太陽光能如何在環保與土地爭議的夾縫中求生

還是有方法的,例如屋頂型太陽光電便是一種很好的方式,但是它仍有極限或限制,特別是在規模性方面。

要以土地來「建設太陽光電」,勢必然會與該土地原有的用途或價值(特別是無形價值)有所衝突或爭奪,因為土地資源是有限的。

「如何避免土地資源的衝突」是主要的課題,或者換句話,「如何在土地、環保、能源間獲取一定的妥協」可能更切題。

另一觀點是:「在台灣,土地才真正是最昂貴的成本」,遠勝於太陽能板成本。

還有一重要觀點值得注意:「台灣是全世界颱風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四、採用「高架型太陽光能發電」會是一種可行方式

很多人樂於提出問題或理想,但卻提不出或不提出解決方法或達成方法。我們團隊則是樂於提出實務解方分享。

傳統的地面型太陽光能發電,必須將眾多的太陽能板分開依設計傾斜角度架置於土地上。使用成本相當低的鋼架構、及簡單的基礎或小尺寸樁支承於土地上。這樣的方式勢必然必須占據土地,形成土地用途的排擠。符合這種使用方式的土地,大約是農地、鹽地(因環境鹽份高,實務上護成本偏高)、廢地、污染地、低陷地等。事實上,上述這些土地尚有其他很高的利用價值,只是我們尚未應用而已。註:本文不討論水面型太陽光能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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