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2日將審查婚姻平權草案,並進行詢答。法務部原於10月公聽會時答應立委尤美女提出對案,但事後卻跳票,而22日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法案的意見報告內容,卻宛如宗教團體「護家盟」批評同性婚姻的說詞。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對婚姻平權法案進行審查詢答,護家盟將在審查會前舉行記者會,並號召二、三百人前往;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發言人陳嘉君,21日晚間在臉書也發出動員令,號召支持婚姻平權人士在立法院審查會前集合,「路過護家盟」。
22日初審的《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中,尤美女、鄭麗君、王惠美的版本均將目前民法規定男女結婚年齡修正為一致(目前為男18歲以上、女16歲以上)。但法務部卻不認為應修改,甚至至主張「將女性結婚年齡提高18歲,係限制未滿18歲女性結婚之權利」,反而對現行民法限制18歲以下男性結婚權利,隻字未提。
最令性別及人權團體瞠目結舌的莫過於婚姻平權草案中,因應同性婚姻而將民法「夫妻、父母、男女」等詞修正為「配偶、雙親、雙方」,法務部所稱「與我國親屬人倫觀念嚴重不合,難以為大多數人民接受」,與護家盟、下福盟等宗教團體反對同性婚姻的說詞如出一轍。20日該份報告被公開於網路後,引來相關性別或人權團體成員大力批評。
近年的民調結果,我國社會同意同性婚姻的態度均已過半,且有上昇趨勢,本月8日最新公布的民調顯示,已有54%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且20-29歲支持度達84.1%、30-39歲支持度也達70.6%。
但法務部卻在報告稱「社會無共識」,並表示法務部召開的座談會「反對意見甚多」,然據實際參與多次法務部座談會人士表示,反對意見仍幾乎僅有保守宗教觀點。
至於國際案例,法務部在報告中僅以法國為例,表示法國「執意」於去年「強行」通過同性婚姻之後,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並未提及其他已有合法同性婚姻的16個國家,以及美國聯邦法院判決禁止同性婚姻的州違憲,並已有35州承認同性婚姻。
法務部最後於結論強調「本部尊重同性伴侶之選擇」,也表示依現行民法同性戀者本即單獨收養子女、同性伴侶亦得以關係人身分取得醫療同意權;至於同性婚姻立法,法務部要求相關團體提出具體建議,減少社會歧見,而非泛言權益未受保障,造成社會資源浪費與意見對立。
法務部也說,同性伴侶權益保障,宜由相關部會積極尋求對策,並未對法務部實際將採取任何行動有任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