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公告也寫到,於居家檢疫第5至第7天期間應依規定自費搭乘防疫計程車到指定採檢醫院,並且自費採檢1次(含掛號費及採檢費等),於解除檢疫前再次自費搭乘防疫計程車到指定採檢院所再採檢一次,採檢費用公費支付、掛號費等自費,以確保同住者健康;如居家檢疫者違反公告規定,未於第5至第7天期間前往醫院採檢,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此議題,時代力量新竹市議員林彥甫批評市長林智堅要求居家隔離者自費採檢、離開居家隔離場所是在「逆時中」。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康彥則認為,市府其實在政策方向上非但沒有「逆時中」,還做的更嚴謹。
劉康彥指出,指揮中心為防堵傳播力強的變種病毒,故規定27日以後入境者,只能到「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隔離,才能真正落實一人一室,阻絕家庭相互傳染的可能性,而新竹市將近7成的確診個案都是被家人所傳染,所以強化防疫,回溯自6月20日至27日之間入境,並正在居家檢疫者「隔離期間應再做一次採檢」。
劉康彥直言,強化入境檢疫措施,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和新竹市政府是走在同一個方向,只是差在市府原本要民眾自費篩檢,但後來中央已有明確指示,因應防疫需求相關篩檢應採公費,市府也就遵循指揮官指示,以公費為民眾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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