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聯昌自2015年開始增加給付「推廣白色家電佣金」給Lee Un Sang,短短6年間共支付150萬美元,卻從未取得任何白色家電(生活及家事用電器)的訂單,連昭志直言:「一切都很奇怪,我找你當代理商,你應該幫我去跑業務,領了那麼多錢,總要有一點進度嘛,第一年沒成績可以理解,但連續5年都沒有任何報告,聯昌是不是當冤大頭?需不需要檢討?」
他進一步指出:「我們這次告他(黃育仁)的地方,都是聯昌付了錢,卻找不到任何往來資料的,甚至,連付款過程都好奇怪,一下匯到韓國,一下匯到香港,還有些匯給個人帳戶。今天不是說聯昌不能付佣金,而是要有對價關係嘛,但我們找不到,這事連國稅局都提出質疑了。」
與Lee Un Sang有關的,還有聯昌公司於2016年開始,在每年的銷售代理合約中,以契約附件方式另外追加佣金,換算下來,聯昌每月必須多付1萬3650美元給Lee Un Sang指定的DongwonKo-rea公司,5年間共付出81萬9000美元,公司內部同樣無人知曉細節。
訪談尾聲,談起被黃育仁質疑為共犯一事,連昭志則忿忿不平地說:「一般來說,經營團隊簽署代理合約,屬於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可以處理的權限內,根本無須董事會批准;除非董事長認為合約重大,主動提到董事會來討論,否則,我想沒有任何上市櫃公司的董事會,會需要知道一份代理合約的內容,但從頭到尾,Eugene從來都沒主動提出過相關合約。」
「我們內部能夠調查的,都已經相當清楚,接下來由司法程序介入,相信會查得更徹底,如果Eugene確實沒問題,我相信檢調一定會還他清白。同樣道理,如果我真的像他說的是共犯,又怎麼敢提告,所以這點我根本不擔心。」他強調。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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