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今拚三讀 年收入低於40.8萬者可望免繳所得稅

2018-01-1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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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修正草案18日下午在立法院臨時會預計三讀完成修法。圖為院長蘇嘉全主持院會。(顏麟宇攝)

《所得稅法》修正草案18日下午在立法院臨時會預計三讀完成修法。圖為院長蘇嘉全主持院會。(顏麟宇攝)

《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今(18)日下午在立法院臨時會預計三讀完成修法。修法提高標準、幼兒學前扣除額至12萬元;並提高薪資、身障扣除額至20萬元,而股利所得分離課稅稅率提高至28%。預估修法後,加上免稅額8.8萬元,年所得低於40.8萬元者,可望免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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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平均年收40.2萬 可望受惠免繳所得稅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受訪指出,未變動的免稅額8.8萬,加上標準扣除額12萬、薪資扣除額20萬,共計達到40.8萬;而根據主計處數據,20歲至29歲受薪階級,平均月薪3萬306元,平均年終1.27個月,年收入約40.2萬左右,便可望免繳所得稅。

江永昌強調,這次稅改能因應社會氛圍,在薪資稅改方案中,讓大家享有減稅利益,並減輕年輕人負擔,藉此鼓勵年輕人。他認為,這次稅改可稱為「新鮮人稅改」。

20180118-SMG0034-E01-減稅新制表

協商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及身障扣除額 今再加碼提高幼兒扣除額

立法院昨、今就《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展開協商,朝野黨團達共識後,預計下午在立法院臨時會三讀。國民黨盼提高幼兒學前扣除額,而民進黨團繼昨日同意標準扣除額提高至12萬元、薪資及身障扣除額各提高至20萬元後,今日再同意幼兒扣除額提高至12萬元;至於所得額50萬以下中小企業的營所稅,按每年調高1%之幅度,分3年緩衝,調至20%。

共識版草案,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回40%,營所稅由17%調高至20%,不過,所得額50萬以下中小企業的營所稅,按每年調高1%之幅度,分3年緩衝,調至20%;保留盈餘所得稅率則自10%降為5%。

20170421-風數據過勞專題配圖,上班族。(顏麟宇攝)
江永昌強調,這次稅改能因應社會氛圍,並減輕年輕人負擔,藉此鼓勵年輕人,可稱為「新鮮人稅改」。(資料照,顏麟宇攝)

同時,朝野協商有共識,將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調高至1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調高至20萬元,幼兒扣除額由2.5萬元提高至12萬元。

股利所得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抵減稅額8.5%、上限8萬元

此外,修法擬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給予8.5%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或以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此外,為縮短內外資差距,取消外資股利折半抵繳營所稅。至於獨資合夥事業的所得稅,原為課所得稅,但未來均歸入個人綜所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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