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七歲北京大律師張思之週前腦血栓,經搶救治療已在康復中;他稍後需決定是否續任高瑜案、浦志強案和《炎黃春秋》雜誌的代表律師。
八十七歲高齡的京城大律師張思之患腦血栓經搶救治療相當順利,近日已轉入康復治療階段,他體質不錯,康復很快,目前在靜心休養,世界各地朋友們都為他盡快出院而祈禱。
九月二十四日,北京「以敢言和針砭時弊」著稱的思想刊物《炎黃春秋》雜誌社,在社長杜導正、總編輯吳思主導下,召集部分社委會、編委會高齡編委和顧問的緊急會議,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炎黃春秋》變更主管主辦單位的做法,聽取意見,商議相應對策。與會的二十多人大多七八十歲,有九十七歲的中共中央組織部原常務副部長李銳、九十五歲的原人民出版社社長、總編輯曾彥修、九十二歲的原中共總書記張聞天的秘書、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何方,張思之也參加了。
《炎黃春秋》又一次面臨中共中央宣傳部整肅。會上對事件性質有共識,但對如何應對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達的「改嫁」文件不能接受,《炎黃春秋》一定要保持既有風格,這是幾十萬讀者的期望所在,必須強硬對抗,就讓當局封殺刊物。另一種意見認為,目前尚未到停刊這一步,只是「改嫁」而已,也許轉換之後辦刊環境會有所改善,因此不要拒絕「改嫁」。既然他們口頭答應人事、風格、內容不變,那就在「改嫁」之前談妥條件,與主管部門在文件上正式簽字,立下保證。
大律師張思之是《炎黃春秋》雜誌社法律顧問。據悉,他持第一種意見。是日,張思之在會場上發表慷慨激昂的簡短發言,說自己活了八十七歲,一定條件下可以做奴隸,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做奴才,《炎黃春秋》雜誌社可以妥協可以寬容可以容忍,但絕對不能放棄原則,喪失自己的尊嚴,刊物是要生存下去,但如果不能承擔歷史責任,不如選擇轟轟烈烈的死法。
張思之說,《炎黃春秋》是由中共體制內的一批退休高官和崇尚普世價值的知識分子自己創辦的一份雜誌,發行量每月遞升,高達近二十萬份。作者和讀者都是「有過血和淚經驗教訓的人」。面對這一變更主管部門的事件,他建議打官司,他任《炎黃春秋》的代理律師打這場官司,但有一個條件,即由李銳當公民訴訟的代理人,他自己組織一個律師團,配合李銳來打這場官司,張思之聲明,如果《炎黃春秋》有人內部妥協了,他就公開聲明與《炎黃春秋》斷絕一切關係,法律顧問也不幹了。
二十五日,開會的次日,張思之原擬與一班朋友相聚討論《炎黃春秋》的事,不過聚會之前他突然患腦血栓,說話都困難。他身邊的朋友說,他年齡畢竟大了,近階段代理浦志強案、高瑜案等案的操勞,又受到《炎黃春秋》事件的刺激,連日亢奮、憂慮、憤怒,導致病發。七月,他應亞洲週刊邀請,前來香港參與香港書展,作講座嘉賓;月前,他又與朋友去歐洲十多天。遺憾的是,他原定十一月出訪台灣的行程,如今已無奈取消。
這位被譽為「中國律師的榮耀和良知」的大律師,這些年依然思維敏捷,無論是公眾場合,還是私人聚會,他時而談笑風生,時而拍案而起。他為人低調嚴謹,且所辦案件多涉「敏感」而不宜公開審理,張思之並不為中國大眾所熟悉。但他參與的一系列案件卻每每轟動海內外,如一九八一年「李作鵬案」、一九八八年大興安嶺大火莊學義「怠忽職守案」等。
曾任林彪江青辯護律師
張思之辦過不少非「大」即「要」的案子,他擔任過中國大陸諸多政治案件的被訴方的辯護律師,他曾是官方指定的林彪、江青案辯護律師組組長,之後,他還為王軍濤、鮑彤、高瑜、魏京生等敏感人士作無罪辯護。如今,他是(記者)高瑜案、(維權律師)浦志強案辯護律師,病倒後,相關案件更換律師的問題提上議程,他的助手對亞洲週刊說,等張思之稍後康復後,由他自己定奪是否繼續擔任這些大案要案的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