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經過實證研究以後的系統論述完全不存在,這種所謂「高教中資化」莫名其妙的指控,並沒有任何具體事證可以支持。卻單憑猜測幻想用停學鬧革命的方式,來指控台灣首屈一指的學府,對任何還自稱學生的人員來說,恐非所宜。
這種訴諸於陰謀論的審判,對台灣高等教育斲傷更為嚴重之處在於,口口聲聲反高教中資化,但自己屢次使用台獨意識型態審查台大校內所有活動,是否合於其政治正確的行徑,不合胃口者就要以予封殺。這又是哪門子的民主化?像郭同學這樣累次在台大校園的活動方式,基本上與中國共產黨派到各大學內的所謂黨委書記的做法,在邏輯上本質毫無二致,只是有程度上的差別而已。
如此說來即使真的有所謂「高教中資化」,與郭同學跑到台大公然要求,審查表演活動與後任校長意識形態的歷次蠻橫行徑相比,又有什麼可怕,共產黨再怎樣囂張,還不至於跑來台灣的大學派出黨委書記控管一切吧?
台灣大學乎?台獨大學乎?台大存在的目的,難道就只是為了貢獻於台獨的精神嗎?
回歸到事件的本質,在本次選舉中遴選規則未具體規範,遴選委員與候選人之間的關係應如何申報並公開,或許真有一定程度的瑕疵。但既然法無明文要求依規定候選人要揭露此事,要稱這次選舉違法或重大不當而無效,顯然就不容易成立。如果要把相關法規修正清楚,自然也不應溯及既往,而應該從下次選舉時起適用。至於管中閔當時未主動揭露此事,究竟出於故意還是過失也難以考證,或真的只是粗枝大葉的爺們忘了。各遴選委員是否也未曾知道注意此事,而也應有相對應的責任,這又何能獨責於管爺?這樣就嚴重到要否認此次選舉的效力嗎?
更何況我國證交法上的獨立董事,本質上類似於公司法的監察人,只是其角色要更積極主動。現在如此多人眾口一詞,認定獨董與副董之間必能有勾串情事,而違反利益迴避。不就向社會公開承認上市上櫃公司的獨立董事,普遍性的都在打假球嗎?以後台灣各事業體這麼多獨立董事又要怎麼運作?
如果真的要為台灣好,難道此後不應該仔細研究獨立董事的制度該如何改進,才能達到其監察公司營運的立法目的嗎?如此說來管中閔此次當選台大校長,卻趁機暴露而後能改善台灣的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制度,那他此次參選還真是上天派給台灣的天使。
倘以人心道德論,因為台大校長望重士林,所以更不應該容許犯一點點的錯,這也更加難以服人。因為同樣嚴苛的標準,難道也一開始就適用於一樣不久前也曾望重士林過的楊泮池與翁啟惠嗎?大家心知肚明。
至於等而下之顛倒引用順序的抄襲論文說,更為學術慣例所不足論。這只是更讓人看清楚,要打倒一個台獨人士不喜的大學校長,用心有多堅定且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