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中所學的理化,我們知道完整的燃燒反應要有氧氣的供應,在真實情況下不可能達到完整的燃燒反應,尤其是在狹小的燃氣儲存槽中。大氣中含有78%的氮氣,在大氣中發生燃燒反應,會產生各種氮氧化物(NOx)和硫氧化物(SOx),化石燃料燃燒不完全時會產生一氧化碳(CO)。
再來就碳排放而言,燃燒所有種類的燃料(氫氣是極少數例外)都會產生二氧化碳,未來在要課徵碳稅的世界潮流中,若政府仍要繼續使用火力發電,無論是燃煤或燃氣,將會造成各企業增加碳排放成本,而失去全球的競爭力。
現今核電不能廢的理由
發電優勢及用電需求
核能發電的發電量大,供電穩定,而且不會排放空污。台灣地狹人稠,用電量大,且我們台灣身為亞洲四小龍之一,各產業要在台灣蓬勃發展,用電需求勢必會增加,必須有發電量大、供電穩定且同時能改善火力發電空污問題的核能發電。
核安風險低
台灣反核聲浪的高峰,大概是在2011年日本發生福島核災之後,然而我們必須了解到福島的核事故最主要是海嘯造成的,本人目前在成大水利所擔任研究生,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跟大家說,台灣遇到海嘯的機率極低。
海嘯的成因大致有兩個條件,其一是有廣大的海域提供充足的蓄能空間,其二是要有沙岸地形進行消能減速,使得波浪在傳遞過程中前方波浪受沙岸影響減速,後方波浪維持原速而堆疊在前方浪上漸漸形成海嘯。
台灣有廣闊海域蓄能條件的北部、東部、南部海岸卻分別是以岬灣、岩岸、珊瑚礁海岸為主,西部的沙岸面對台灣海峽,其蓄能空間根本不足以形成毀滅性的海嘯,所以我們台灣絕對不會成為下一個福島,因為台灣連形成海嘯的條件幾乎完全沒有。
台灣因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所以地震頻繁,因此當初台電的核電廠選址是相當嚴格的,參照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的準則,也參照台灣地震歷史資料。建物耐震的部分,核電廠的耐震能力要求是在設計的耐震係數內,建築物不容許有任何永久變形或損傷,而且所有安全系統和管路的功能性要完整,確保反應器順利急停、不致造成輻射外洩。
在選址和建物耐震這兩部分的雙重把關之下,我相信核電廠應該是人類最堅固的建築物之一,若真的發生足以毀滅核電廠的地震,大家應該要先擔心的是自己的家是否能安然無恙,反核人士更應該緊急淨空不適人居的北海岸,怎麼嘴巴講的和身體行動不一致呢?
核廢料可處理
最後討論到核廢料,核廢料有分低階和高階,低階核廢料諸如受輻射汙染的防護衣等,它們經過壓縮桶裝處理,隔絕了裡頭受污染廢棄物的放射線,掩埋幾百年後其放射值就與環境背景放射值相當,所以它們也能像一般垃圾一樣進行淺層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