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平政表示,國民黨過去長期執政,戰後初期台灣百廢待舉,為了重建社會秩序,當時扶助很多人民團體、職業工會成立,國民黨社工會早期也會蒞臨指導,但黨產會不該以此推論這些人民團體,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民眾服務社從頭到尾就是輔導之人民社團。」
魏平政同時以律師公會為例,強調各縣市法院均有提供律師公會辦公室,法院從未對律師公會收取租金,「難道律師公會是法院的附隨組織嗎?」
魏平政表示,黨產會初步調查報告提到,內政部於1989年函請個備案政黨,將分支機構設立情形填報內政部,國民黨隨後函送該黨各分支機構一覽表予內政部,共有松山區民眾服務分社等378個民眾服務支社、分社列為黨部之分支機構。但依據《人團法》規定之分級組織與分支機構,性質上有所差異,分級組織基本上就是各地分社,分支機構則是內部機關,「是沒有法人格的」。
魏平政強調,民眾服務總社立案的分級組織有270幾個,「既然有立案基本上就有一定法人資格,又怎麼可能是國民黨分支機構?」既然上述分級組織具備法人格,300多個民眾服務社分社,理應被邀請參加本次聽證會,不然今日聽證會效力恐有問題。
魏平政:民眾服務站理藍事已未運作,內政部要先要求限期改善
魏平政同時質疑,廖了以既然民眾服務總社理事長的任期已屆滿,內政部就該督促該社進行理監事改選,「就本案來說,理監事會沒有在運作,內政部就應該要求限期改善,黨產會聽證會才能完備。」
針對魏平政說法,張世興反問,「你怎麼知道民眾服務社沒有在運作,廖了以一直到105年2月都還是總統府資政,根據該社章程,理事長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應由常務理事一人代理,黨產會報告也顯示,民眾服務總社在2016年6月21日還開過理監事聯席會議,黨產會查閱會議記錄,發現會議係由常務理事擔任主席,顯示第八屆理監事任期屆滿後,連續2年都還在開會,「請問政府代表,這樣團體運作上有困難嗎?產生代表人有困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