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年前,英國議會廢除了死刑,但向英國公眾承諾,犯下最嚴重罪行的最惡劣的罪犯將被關在監獄裏度過餘生。
從那時起,為了法官能判處「終身監禁令」(WLO)演化出一系列複雜的規則。
法律規定,通常只有在罪犯不止一次殺人、殺害警察或獄警、綁架和殘忍殺害兒童,或者出於意識形態動機殺人等情況下,才應考慮判處「終身監禁令」。
雖然議員在制定法律時沒有想到會有如此嚴重的罪行,但他們說,在其他不可想象的情況下,如果罪行的嚴重程度特別高,法官可以判處「終身監禁令」。
法官在判決時總結說,濫用警察的身份來欺騙、綁架、強姦和謀殺埃弗拉德的行為與恐怖主義一樣惡劣。罪行不僅是令人髮指地折磨受害人,而且還破壞了公眾對警察的信任,這一構建安全社會的重要基石。
這就是為什麼法律允許法官可以判決庫曾斯永遠不准被釋放出獄。
風暴刮向警界
庫曾斯以現役警察的身份犯下如此殘忍罪行,令輿論和社會提出一系列非常尖銳的問題拷問警界:
•為什麼庫曾斯能混入警察隊伍?
•為什麼警界本該極為嚴格的用人查核制度未能及早發現問題?
•為什麼庫曾斯多次被公眾舉報有露體癖嫌疑警界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據報道,庫曾斯早在2015年就曾與一宗不雅露體案有關聯,但肯特警方沒有展開調查;另外在2021年2月,他又被指稱有兩宗露體嫌疑,然而倫敦警方也沒有採取行動。
英國執法事務部部長基特·莫爾豪斯(Kit Malthouse)周五(10月1日)向英國廣播公司BBC表示,英國上上下下的警界成員都認識到這一事件帶來的嚴重破壞後果。
「現在的當務之急是重建對警察隊伍的信任,特別是要在倫敦做好這一工作。」
倫敦大都會警察局局長迪克面對來自各方要求她辭職的呼聲。
為了平息民眾當中的恐慌情緒,倫敦警察局表示將加大警察的巡邏行動,對不雅露體指稱「嚴肅對待」,並向倫敦繁忙地區多派了650名警察巡邏。
然而,一場警界內部的「整風運動」似乎才剛剛開始,有呼聲要求調查警察隊伍中是否有「官官相護」的作風和做法;另外,調查庫曾斯是否與過往其他兇案有關的行動也已經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