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22日通過《西藏自治區天葬管理條例》,將原《天葬管理暫行規定》正式立法,內容包括規範天葬儀式、天葬臺管理和周邊環境保護、天葬師的認定等。
中國政府2005年曾發佈《天葬管理暫行規定》,首次以官方立場管理、保護西藏的天葬文化。該規定禁止旅行社將天葬臺列入旅遊項目,也禁止民眾參觀進行天葬的場所。
《天葬管理暫行規定》頒行之後並未被徹底落實,遊客仍可參觀天葬儀式,但不能攝影。近年來,西藏自治區民政廳募得近1百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5百萬元)維修使用頻率較高天葬臺的基礎設施。據新華社報導,目前西藏有1638座堪用的天葬臺、1093位天葬師(包含天葬臺管理人員)。
自古,藏民有五大殯葬習俗,天葬、水葬、火葬、土葬和塔葬。其中,最常見也最為世人所知曉的即是天葬。
藏民死亡後,屍體會置於家中念經供奉2至3日,隨後由背屍人與天葬師送至位於高處的天葬台。沿途送葬隊伍不能回頭,死者家屬亦不得進入天葬臺觀禮。天葬師先以刀刮分屍體的骨與肉,司葬者同時點燃一旁的「桑煙」吸引禿鷹前來。禿鷹食畢屍肉後,天葬師會將死者骨頭打碎混著糌粑粉餵食禿鷹。整場天葬儀式約進行1至2小時,禿鷹啄食的越乾淨越佳,剩下的遺骸將火化還給死者家屬。
信奉葬傳佛教的藏民相信,天葬儀式把死者肉體還諸自然,符合釋迦摩尼「捨身餵虎」以自身性命為野獸解飢的精神。而死者靈魂將受天葬臺隨風飄揚的彩色經幡引領升上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