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居住正義,財政部擬定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稅制,但細看內容,及由建商與房地產業者都「深表支持」則知─這是一個百分之百「放水」的方案,短期炒房者不但不必加稅,反而可享受減稅優惠哩。
台灣房地產交易幾乎不必課資本利得稅,一直是最為外界垢病之處。炒房者短期轉手動輒獲利數百萬到上千萬,如果時間夠短,作為課稅基準的公告地價等未調整,獲利者幾乎不必課稅。幾年前的炒房高峰期,外界可看到著名的炒房客「三黃一劉(或二黃一劉一陳)」,數年內就經手買賣上千戶房產交易,獲利豐碩卻幾乎不必繳稅。
從稅賦公平觀點看,這是一個非常不公平、又讓政府遺漏稅收的制度。大炒家一年獲利以數億元計,小炒家則以數百萬元到近千萬計,不必繳稅;小上班族卻是月入數萬、每分錢都要繳稅。社會之不公,莫甚於此。
從經濟與社會觀點看,制度既然有益於炒房,許多資金、資源都被導入房市投機活動,其實更具重要的生產性活動乏人問津,影響經濟長期發展;房價被炒高到年輕人與經濟較弱勢者難以負荷,因而產生社會問題。高房價被視為民怨之首,其來有自,炒房之惡,亦由此可見。
財政部原先規劃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是要把房產交易獲利納入綜所稅,這代表的是最高可達45%的稅率。原先的規劃案確實讓房地產業者相當害怕,此政策亦被視為高房價終結者。但最後端出的是單一稅率、稅率只有17%,售價低於2000萬者不必課房地合一稅、持有超過2年以上有稅率減免(最多可減免80%)、原本實施的奢侈稅取消。
炒房者多半是短期轉手,在奢侈稅時代,不論房子售價多少,2年內轉手都要課10-15%的奢侈稅(1年以內轉手課15%,超過1年課10%),現在是售價2000萬元以下者都不必課了,全台住宅超過9成都能因此逃脫房地合一稅。即使是都會區高價2000萬元的房子,要課的稅也只有17%,只比奢侈稅的15%高出2個百分點。
而且,表面上新制稅率多2個百分點,似乎「多多少少加了一點稅」,但實際上奢侈稅以交易價格為課稅基準,房地合一稅以獲利為課稅基準點,所以實際上炒房者要課的稅是遠遠低於奢侈稅制時期。這是給炒房者大減稅!
這樣有辦法壓抑房市炒房、投機嗎?這是那門子的居住正義?這不是放水,什麼才是放水?難怪,建商與房地產業者都額手稱慶、大表支持。
財政部說稅率訂在17%,是要與企業營所稅相同,避免稅率差距太多,炒房者都以成立公司來買賣方式規避高額稅率。話似乎沒錯,但如真的要讓炒房絕跡,「最狠」的方式是:可以把房產交易的資本利得稅採「分離課稅」,稅率訂為40%(或其它任何數字),但房地產買賣本身的盈虧可彼此抵扣,就可杜絕虛設公司行號買賣之途,其它企業也不必太過於「不務正業」的想靠房產獲取高利。
或甚至再退一步講,取消2000萬以下不必課房地合一稅,及維持奢侈稅,讓短期進出炒房的最高稅率可以到32%,對房市投機的壓抑效果都會比目前方案佳。不過,財政部最後端出一個對高房價幾乎毫無「殺傷力」的方案。
但更「悲慘」者不僅於此。即使這麼一個實質上為炒房者減稅的方案,行政院竟然還是認為此方案對房地產影響太大,要財政部再修改;而國民黨立委們則在九合一選後,就明白表示要阻擋房地合一制的推動─當然,如果藍營立委發現也能理解這實質上是一個為炒房者減稅的方案,或許就會「大表支持」。至於民進黨,至今什麼話都不說。看來,台灣社會終究難逃炒房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