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無業38歲男子黃子洋酒後駕駛BMW轎車,途經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撞上正要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造成37歲林妻范姓女子傷重不治,林男及2名女兒受傷,幸福家庭破碎。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並指示交通局、警察局加強道安大執法,盡速研擬相關修法建議,以確保市民行的安全。
陳其邁第一時間得知表示,酒駕肇事致死案件人神共憤,於法不容,要求警察局從嚴從速偵辦,決不寬貸。另建請高雄地方檢察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重判,以儆效尤。
高雄市新聞局長董建宏表示,依據市長指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供以下建議針對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建議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為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並沒入車輛。
交通局建議,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車主在知情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
交通局提到,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