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 15軍士官改重判、前旅長無罪

2015-02-09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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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前旅長沈威志改判無罪。(資料照/余志偉攝)

洪仲丘案,前旅長沈威志改判無罪。(資料照/余志偉攝)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今(9日)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連長徐信正、副旅長何江忠等15人3年到3月不等刑期、而另原有罪的前旅長沈威志則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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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的只是加害者的真心認錯,不是為了卸責的嘴巴認錯……」洪仲丘舅舅胡世和昨(8日)在臉書上號召民眾,身穿白衣到高院前聲援,希望洪案能水落石出,給予家屬公道與真相,讓洪媽媽過個好年。胡世和今天表示,除了沈威志改判無罪外,家屬還可以接受,但他直言,沈都看過洪仲丘的求救簡訊,還簽核准許將洪關禁閉,被改判無罪實在讓人跌破眼鏡,這部分還會跟律師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說,洪案判決給所有的台灣人一個警示,就是擁有公權力的國家,在執行公權力時要特別的戒慎恐懼,因在公權力行使失當可能會造成一個家庭的破滅。她呼籲,公部門未來在使用公權力要特別小心,不要讓下一個不幸的事發生。胡世和也說,軍中人權尚未有專業的立委關注,希望2016的立委選舉,可以有3位以上專業的國防立委來關切軍中的人權和軍人家屬。

而去年一審判決,連長徐信正被判刑8個月;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管理士陳毅勳、管理士李念祖各判刑6個月;副室長羅濟元、管理士陳嘉祥、黃冠鈞、李侑政各判刑5個月;憲兵官郭毓龍判刑3個月。禁閉室長蕭志明、副室長宋浩群、侯孟南、黃聖荃、張豐政等5人則獲判無罪。

今二審判決結果,徐信正及何江忠改判3年徒刑、劉延俊及陳以人改判2年徒刑、范佐憲改判2年8個月徒刑、沈威志則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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