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日前以查辦貪污案件為由,約談宜蘭縣長林姿妙及縣府多位官員,並指揮廉政署搜索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處,訊後林姿妙無保請回,仍被列為被告,引起討論。對此,醫師蘇偉碩18日透過臉書發文批評,執政黨大舉搜索對付在野黨是政治追殺,大開民主倒車。
蘇偉碩表示,最高法院在2003年台上字第2985號判決中,說得分明:「公務員依據法令執行職務之行為,本隱含有使特定人或不特定之人,受有利益或不利益之可能,故其如未故意違背法令,圖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亦不能因其執行職務之行為,附隨使特定之人受有利益,即令負圖利之罪責。」
蘇偉碩:陳其邁介入五輕整治為何不搜?
蘇偉碩舉例,高雄市長陳其邁為掃除台積電到高雄設廠投資障礙,將原本要中油花103億元整治17年的五輕舊址,改以耗資2倍以上的268億元的新工法整治,並將工期縮短為2年半,再與總統蔡英文通話,順利爭取到台積電宣布到高雄設廠,導致五輕舊址附近地價與房價立刻上漲,地主與建商雙雙獲利。
蘇偉碩表示,陳其邁也毫不避嫌地要求中油公司以簽約方式,將中油應自己發包清污的工程,委託給高雄市政府。請問,誰能下令讓中油公司在虧損連連的情況下,又在2年半內多花165億元?請問高雄地檢署為何不也去搜索高雄市政府和市長官邸?
蘇偉碩表示,關鍵在於「故意違背法令」和「不法利益」這2個要件要同時存在,才能構成圖利罪嫌的基礎,缺一不可。蘇偉碩質疑,羅東鎮都市開發案是否有「公務員故意違背法令」?是否有人受有「不法利益」?以目前特定新聞媒體的報導和爆料來看,應該還在尋找中。
蘇偉碩表示,既沒有「故意違背法令」情節,也未有特定人士得到「不法利益」,就算土地變更結果真的有地主因此「獲利」,林姿妙也是1萬個不會成立「不法圖利罪」。
蘇偉碩表示,與民進黨相比,國民黨真是沒有「江湖道義兄弟氣,同生連枝姊妹情」的懦黨,連這種情況也不敢出來講幾句公道話,建議林姿妙慎重考慮換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