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問題更難解
《美聯社》指出,此法案無形中呼應了198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初的多項佛州法律,上述法律都限制公立學校對LGBTQ議題進行討論。除了佛州,猶他州(Utah)也設有禁止「倡導同性戀」的法規,並讓當地校園霸凌問題變得更加複雜、難解。
2017年,猶他州一名7歲男童因性向慘遭毆打,並被高溫的金屬溜滑梯燙傷。其母親在法庭表示,由於該州禁止「倡導同性戀」的法規,老師無法告訴學生「身為同志或穿女生的衣服是可以的」,導致校放在預防及處理霸凌問題,困難重重。
猶他大學( University of Utah)法學教授羅斯基(Clifford Rosky)也向《美聯社》指出,猶他州另名男童更曾被告知,不得找其同志叔叔作為家庭史研究計畫的對象,反映該州極為保守的社會風氣。羅斯基對此則表示,「任何父母是LGBTQ族群的孩子或學生,都將因此感到被汙辱,就如同法律汙名化他們的家庭那樣,而這類情況在猶他州非常嚴重。」
羅斯基也認為,佛州最新法案恐會引來更嚴重的歧視以及寒蟬效應(chiling effect),因為每個家長都有權執法。美國國家女同志權益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Lesbian Rights)高級律師威倫斯基(Julie Wilensky)認為,佛州新法案恐會讓老師們不敢打造安全、具包容性的課堂環境,同時也變向地對社會大眾表示:「LGBTQ族群藏有羞辱或危險的事,以致於不能在學校討論。」
根據2019年一項調查指出,佛州多數LGBTQ孩童都曾在學校聽聞恐同言論,其中69%的孩子更曾因性向遭受言語騷擾。倡議組織「人權戰線」(Human Rights Campaign)也指出,過去一年裡,美國即有10個州頒布超過26項反LGBTQ法案,刷新歷年紀錄。而在今年開春不到一個月的期間,美國LGBTQ權利組織對至少200項歧視同志法案,表達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