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昭順質疑,扁政府時代當時民間提案入聯公投,當時公投審議委員會把該案擋下來,現在紀政「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明顯與中華奧委會在1981年國際奧委會所簽署的洛桑協議有衝突,「台灣面臨國際困難,包括參與WHA,背後的關鍵都是名稱問題,未來公投結果,違反洛桑協議怎麼辦?」她強調,領土國號變更,已經是憲法層次,中選會審議出來的東西,未來國際賽事可能面臨更大挑戰。
反同志教育公投遭大法官釋字阻擋 鄭天財:怎麼會是憲法平等權問題?
對於中選會認定「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與憲法「領土與國號變更」無涉,原住民立委鄭天財隨後質疑,中選會在審查曾獻瑩「在國民教育階段內,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卻搬出了大法官第748號解釋,認為公投提案可能有違反憲法「平等權」,質疑中選會在違憲審查上,採取雙重標準。
「同志教育出現是《性平法施行細則》,曾獻瑩提案,針對國民教育階段實施同志教育與否進行公投,中選會竟然把它完全上綱到憲法平等權,這合理嗎?」鄭天財說,「這麼小的孩子適不適合這麼早接受同志教育,怎麼是憲法平等權問題?」
鄭天財說,紀政提案以台灣名義參加東京奧運,她在聽證時發言很清楚,同時強調中華台北不符合中華民國領土現況,選手也不只來自於台北市,但紀政的公投提案,整個爭議涉及到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的認定,「這部分竟然完全沒有憲法疑義,你們(中選會)的權力未免太大了吧?」
藍委提「不得以大法官解釋主張公投違憲」 中選會反駁:這樣不是耍人民嗎?
由於黃昭順與鄭天財不滿中選會針對公投提案進行違憲性審查,2人在內政委員會提案,要求中選會不得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作為公投提案是否違憲之依據,對此,陳英鈐明確主張反對,他強調,大法官會議的解釋行政機關有遵守義務,況且,憲法對於「平等權」的定義為何,還是要回到大法官解釋才有依據,就像大法官釋字509號解釋,如果對言論自由的定義沒有拘束力,難道接下來可以讓人民提出公投案,主張媒體自負舉證責任,「這樣的公投不是耍人民嗎?這樣我們辦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