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立法院反年改的人員與警員發生激烈衝突,連記者也遭池魚之殃,我們譴責暴力。然而,年改爭議越演越烈,我們就針對軍人此回抗爭的評價與善後,提供一些淺見。
首查,法治時報黃越宏先生出版《清代四大律師》:清代有位富商邵伯銘,當年縣裡災荒,邵君不思同舟共濟,卻說何必賑災的風涼話,官府本意興闌珊,以其話為藉口,拒絕賑濟。縣中災民群情激憤,遂扶老攜幼,闖進邵宅,搶了五大糧倉。邵君大怒,告了好幾級衙門,非要置這些災民於死地,耆老無奈,找上大訟師楊瑟嚴,為民請命。
是以,楊訟師狀稱:該日邵君全家出逃,怎可辨認在押十餘名災民,皆為搶劫凶犯?此其一。且首謀何人?從犯何人?怎能確認?此其二。若邵君無法明確指認,依反坐律,則必須要承擔誣告與聚眾強盜的罪責,此其三。官府本來就認為邵君為富不仁,災民出了口惡氣,搞搞古代的「公民不服從」,就駁回邵君控告,在押無辜災民,全部開釋。
承前,今日當然年改並非有如邵君之富戶所主導,然政府則是真正的推動者,年改又須經立法程序,又有太陽花前例可循,為達到抗爭訴求,怎會不有樣學樣,古人強取米倉,今人勇闖立院,事所必然。然蔡政府第一時間聲明,除嚴厲譴責暴力外,對於抗議人員,退休生活破滅,未有一字寬慰;相較於清代衙門,尚知體諒災民,今在上位者與網路鄉民,怎能忍心僅以嗜利暴徒:辱之,視之?
又查,《通鑑紀事本末.宦官亡漢》:話說董卓遭刺後,王允得意洋洋,呂布建議要將董卓舊部誅殺,王允稱:其部眾「無罪」不可。後有人建議王允要赦免董卓部眾罪責,王允又稱:董卓舊部,本無罪,若說赦免,則等於承認其有罪,遂寢其議;已到「智足拒諫,文以飾非」的地步。然此舉不能排除董卓舊部疑慮,在危機感與挑唆下,李傕等人合圍長安,城破,王允戰死,呂布出逃。
承前,今日年改既流血,必須再為溝通,甚或改弦易轍,以免釀成劇變。系爭退伍軍人、警察、消防隊乃當年皆曾保國衛民,犯險涉難,自非前開武力自重的董卓舊部所能比擬。然而,局勢不穩、片面毀約、前景不明等疑慮,古今卻則如出一轍,不因勢利導,循循善誘,反以譏諷與訴訟待之,若星星之火燎原,內外交攻,全民與政府又豈能擔待!
末查,《史記·貨殖列傳》名句:「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壤壤,皆為利往」等語,單要人守義忘利,乃冬烘先生、腐儒之見,自不用汙名化爭取自己憲法財產權的退休軍警。承前,長安遭圍困,呂布勸王允出逃,然王公願意死社稷,有子路之遺風,若他日有變,政府中又有幾人能如王公慷慨赴義?能如呂布有赤兔馬,日行千里,遠走高飛?是以,對退休人員的過激之舉,能否從輕發落,有無罪或緩刑空間?考驗官府「給人方便,自己方便」的智慧。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