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通過《北京宣言》及《北京行動綱要》二十週年,當年大會主題為「以行動謀求平等、發展和和平」,重申消除對婦女歧視、保障婦女人權及提高女性地位。
作為工會組織,對「行動」二字體會甚深,面對婦女勞工及社會權益的不足,工聯婦委多年來在建制內外為女性發聲,以「行動」為婦女爭取平等的就業條件,以讓她們能自立發展。然而「行動」二字並不容易,婦女維權工作需要一步一腳印,循序漸進地逐漸爭取。
回首七十年代,女性在懷孕及分娩期間的缺勤均沒有假期保障,一方面構成對婦女勞工的歧視,另一方面亦減低婦女工作意欲,壓低婦女社會地位。經過工聯會多年持續爭取,時至今日,根據《僱佣條例》,女性僱員已可享有十星期及五分之四的產假保障。雖然有關生育保障的法例及政策仍有待完善,但亦是工聯婦委(即當年工聯會女工工作委員會)多年的爭取成果,來之不易。
此外,生育並非只是婦女職責,男女均要共同承擔家庭責任,但香港在設立「男士侍產假」方面則落後於鄰近地區,一直缺乏有關政策。故此,工聯婦委自二零零六年起通過不同渠道積極爭取,經過八年努力,男士侍產假終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通過,並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廿七日實施。「男士侍產假」的設立是勞工福利的里程碑,未來仍需要爭取每年檢討,使政策更趨完善。
隨著本港女性教育水平提高及相關政策法例的進步,女性在各項經濟活動及社會的參與程度持續上升。然而,女性的社會地位仍只是處於緩慢發展的階段。以收入為例,二零一三年男性的入息中位數為15,000元,而女性則只有10,500元。探究不同職業的性別比例,「文書支援人員」、「服務工作及銷售人員」中的女性比例最高,而從事「經理及行政級人員」及「專業人員」等職業的女性則仍遠少於男性。
從參與公共事務的情況分析,則會發現二零一三年的首長級公務員中有429位為女性,比起1991年的129位,無疑有所進步。然而,首長級公務員中的男性則有844位,比率仍遠超女性。至於「參與公營架構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的女性數目,更只有男性的約三分之一。由此可見,要提升女性社會地位,則要進一步突破女性既有的社會角色定位,仍有漫長的道路要走。
要打破女性在家庭角色及文化層面的性別規範,並非朝夕之事。過去,香港的政策仍以男性角度作為出發點考慮,制訂及修訂政策過程中無可避免地存在「性別盲」的毛病,忽視女性這個群體在男性主導的香港社會的特別需要。女性社會角色及家庭崗位的需要,令女性的選擇被局限。照顧家庭和養育子女的責任仍落在女性身上,造成已婚婦女的勞動參與偏低及職業選擇受限。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我們相信改善女性社會地位,保障婦女權益別無他法,只有實際「行動」。未來,工聯婦委將會繼續配合政府」性別主流化」的倡議,加強社會各界對性別意識的重視,將「性別主流化」策略應用於不同的公共政策及法例中。與此同時,我們會發動更多女性身體力行去參與公共事務,將女性的聲音帶入各公共政策內,加強收集並吸納活躍於社區的婦女意見,發揮女性優勢。我們相信,只要婦女團結、行動起來,定可一步一腳印,走出香港婦女「平等」、「發展」、「和平」之路。
(責編: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