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學院是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三世(Gustav III)於1786年創立的學術機構,院士為終身職,任何院士若辭職,位置仍要空下來,等到該名院士過世之後,才可以補進新院士。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Carl XVI Gustaf)已宣布,他將會更改瑞典學院的規則,讓新的院士有機會能夠代替辭職的院士。
Nobel committee takes rare decision not to award Prize for Literature this year because of sexual misconduct scandal https://t.co/uGb08gn1YJ
— BBC Breaking News (@BBCBreaking) 2018年5月4日
諾貝爾文學獎自1901年頒發以來,一直由瑞典學院的院士評選。每年2月,院士會評選大約200名提名人,之後在夏季選出5個入圍者,最後再選出「理想方向之中最傑出的作品」,成為最後的得主。
諾貝爾文學獎多因戰爭停頒 也有補頒前例
諾貝爾文學獎自1901年首度頒發至今,曾有7個年度(1914、1918、1935、1940–1943)得主從缺,主要原因是遇到世界大戰;7個年度延後1年頒發(1915、1919、1925、1926、1927、1936、1949);在延後頒發的案例中,有5個年度是同一年頒發給2位(亦即前一年+當年)得主(1915+1916、1919+1920、1927+1928、1936+1937、1949+1950)。根據瑞典學院的規則,若沒有作品符合頒獎的標準,可以把獎金、獎項保留到下一年。
諾貝爾獎除了文學獎之外,還有物理、化學、生理學或醫學、和平、經濟學,共6個獎項。過去諾貝爾和平獎也有當年從缺,隔年補頒的類似情況。1935年,諾貝爾委員會宣布,當年諾貝爾和平獎從缺,直到1936年才補頒1935年的獎項,獻給德國新聞工作者,鼓吹反戰、民主,遭納粹關押在集中營的奧西茨基(Carl von Ossietz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