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後的兩天,吳加芳騎摩托車背著罹難妻子回家的照片,感動中國無數人,他當時被封為「中國最有情義的丈夫」。然而,吳加芳在妻子亡故半年後與別人閃電結婚,又在7個月後閃離,從「情義男」淪為「薄情寡義男」。10年來飽受非議的他感嘆,如果當年沒有被媒體捧那麼高,後來也不會摔這麼重,「我只是個平常人」。
綜合新京報、騰訊新聞報導,2008年5月12日下午2時28分,汶川大地震爆發,吳加芳從綿竹旌湖水泥廠的廠房逃出保住一命,並跳上摩托車去尋妻子石華瓊。當天下午,吳加芳在漢旺鎮的一家茶樓廢墟,找到石瓦殘垣中已罹難的妻子,他就地搭了一個簡易棚,暫時安放遺體。
兩天之後,因遺體難以處理,吳加芳先擦拭妻子臉上的灰塵,用繩子把她綁在自己身上,然後騎摩托車回家。途中,吳加芳回頭看妻子的腳有沒有蹭到地上,臉有沒有貼緊自己,這一瞬間被拍了下來。
這一幕被媒體大幅報導後,吳加芳成了感動無數人的「情義男」。他的摩托車被收藏在博物館,那個感人畫面還被名家刻了雕塑四處展覽。吳加芳成名後,收到16名來自中國各地女性的求愛信,在深圳打工的劉如蓉是其中之一。兩人保持了3個月通話,2008年11月,吳加芳赴深圳,兩人見面9天就去辦登記閃電結婚,並於12月在深圳舉行結婚典禮。
此事被大幅報導後,社會轉而痛批他是妻子屍骨未寒就移情別戀、忘恩負義的「薄情寡義男」。除了面對各種非議與眾人眼光,吳加芳說,他和劉如蓉兩人真正繞不過去的心坎,一直是前妻石華瓊。當初兩人在一起是因為她覺得「我對前妻好」,最後,前妻成了兩人的爆發點;劉如蓉質問他,「前妻重要還是我重要,我一個活人還不如一個死人?」
這段鎂光燈下的婚姻維持了將近一年多,觀眾散了,兩人離婚。回到老家的吳加芳還被許多傳言所困,包括他當時載妻子,是被娘家硬逼才去的;他還被指拋棄父母,未盡養育之恩,儘管當事人都出面指這些並非事實。
離婚後,吳加芳去成都做過偵探,因為老闆幫他償還劉如蓉出的人民幣4萬元建房費;他最常處理捉姦小三的案子,常以自身經驗勸當事人不要與元配離婚。他還曾去新疆當建築工人,去年才回到綿竹做回老本行泥瓦匠。
吳加芳的兒子常年在綿陽,重建後的三房兩廳新房裡,只剩他一個人。吳加芳幾乎每天下工後就去幾百公尺外老家旁的妻子墳墓探望燒紙錢。孤單時,回憶如同放電影一樣想起亡妻與種種,仍不免痛苦。
回首過去,吳加芳說,他跟大家都一樣,親人在地震遇難,他把遺體帶回家安葬,這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沒想到因此變名人,從而發生後來的事情,一下被捧得很高,又被摔得很重。
吳加芳說,他不是情義男,也不是薄情男,「我只是個平常人」,寧願當年沒有那張照片。因為缺錢,吳加芳重建的新房至今尚未完全建好,屋外還堆著沙石,現在最大的心願就是幫妻子的修墳立碑。他說:「我現在什麼都做,砌磚、挖溝、抹灰(水泥),只要能掙錢的活我都做。」
他盤算著,修墳立碑要一萬多元,修房兩萬多元,加上之前建新房欠的債,還要騎著摩托車到工地上幹好幾年。吳加芳回憶,以前上工地騎自行車,石華瓊怕他累,讓他買摩托車;他怕花錢,於是買了一輛舊車。2008年5月14日,吳加芳騎著舊摩托車,最後一次載著石華瓊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