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燃煤電廠爭議不斷,雖日前開發案已經通過環差案,但台電與經濟部遭要求補充資料,而今(9)日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確認通過深澳電廠案的附帶決議,會議最後裁定台電必須再補充資料納入報告書,並於明年底,在全部海域設施設置前提出相關環境調查報告,代表深澳電廠環評結論正式生效。
深澳燃煤電廠更新擴建環差案在今年3月中旬環評大會時,以8票反對、9票贊成驚險通過,引發爭議。儘管台電承諾縮小規模、使用最新超超臨界較低的機組,仍造成環團抗議。當時環評大會也要求台電後續需補充修正相關資料、經濟部也需提出能源轉型的配比路徑數據。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今表示,基於能源多元、能源分散、區域公平以及穩定供電等因素,深澳電廠有興建的必要性。
李君禮也重申,若深澳電廠兩部機組無法如期完工,114年、115年備用容量率將分別降至14.9%及13%,因此深澳電廠對於維持合理備用容量率、確保供電穩定有其必要性。
針對經濟部的說法,環評委員李公哲及李克聰表示,從資料上看不出深澳電廠在能源政策上的定位以及開發必要性。也有環評委員表示,深澳電廠案「沒資料都過了」,認為不如就「把良心留給台電」。
最後,雖然環評大會確認通過經濟部的報告,但由於仍有不少環評委員對深澳電廠案將海域設施調整置身澳灣外有所疑慮。因此今天大會也要求台電必須要防坡堤設置前,須針對當地海洋生態進行的「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再送環保署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