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郭彥均事件爆發之際,立刻就出現一個「台灣資訊環境研究中心」,提出郭彥均傳播謠言的鐵證,而這項證據隨後也被刑事局採納…至少25個臉書粉絲專頁發布「很多孩子走了」貼文,內容完全相同,其中19個是在不到10秒內「群聚發文」,貼文內容完全相同,且貼文首則留言都是內容農場的文章連結。
我搞不懂,不論是臉書還是其他網站,貼文的時間註記通常都以「分」為最小單位,為何這個民間組織可以抓出以「秒」為單位的資料。慎思極恐,最合理的推測是,若非這個組織雇用駭客抓取各網站的歷程資料,而且不擔心被政府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移送偵辦,就是那份資料根本就來自於檢調單位,該民間組織只是「白手套」!換言之,老大哥確實在看著你,只不過你無法抓到把柄。
人民對政府…官司輸多贏少!
美國前總統川普對於媒體和輿論的批評,經常用「假新聞(fake news)」為由輕鬆帶過,包括新加坡和台灣在內,許多國家都見獵心喜,更進一步的修法納入製造與傳播假新聞的罪責,根本不理會有關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宣示,也不理會可能出現雙重標準和選擇性辦案這類弊病,從而導致主政者權力大幅擴張的事實。
以郭彥均事件為例,若以「傳播疫情謠言」偵辦並入罪,則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將會被科以300萬元以下的罰金…這個罰則正是108年才修訂通過,藉以加強對傳染病相關言論的管制。
搬出同理心想像一下,如果沒有輿論支持,刑事局繼續強力偵辦,那麼郭彥均要怎麼做,才能夠證明自己並不是在傳播謠言?答案是毫無辦法,因為他和我們一樣,都是無權無勢的「小民(small people)」,面對執法機關之際根本毫無抵抗力可言…這是「民不與官鬥」的古訓,古今中外皆然!
事實上,新加坡曾經因為通過假新聞法規,被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批評為自由的倒退,在新聞自由度方面被扣分。但是在此同時,台灣修法通過卻沒有受到批評,理由竟然是接受「專家顧問」的說法,指稱「台灣政府通常不會執行那些法令」!
台灣的主政者有這麼高尚,完全推翻「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的古訓?台灣的司法系統有這麼清明,絕對會嚴格把關,禁絕誣告、亂告、陷人於罪等情事?從不斷傳出「查水表」事件,但媒體人卻罕見深入查證,就知道可能的事實為何了…迄今我只看到一條對查水表事件提出統計的新聞,而且沒有其他媒體引述或進行後續追蹤!
我在小學就聽到「清風不識字,何來亂翻書」的文字獄,大學時室友在滿天烏雲時喊出一句「變天了」,竟惹來同寢室一位官二代的嚴詞警告,但我在退伍前還是在全師數百幹部面前扮演烏鴉…結果很不錯,好幾個老問題都很快獲得解決,只不過還是有幾位上官對我耳提面命。,
我會繼續扮演烏鴉,期待在自己歸天之前,能夠看到弊絕風清的台灣。當然,在此之前我也要對主政者及其網軍、側翼呼籲…盜亦有道,有風度一點,禍不及家人孺子,別在民主時代端出滅九族的君王暴政。
*作者為大學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