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表示,黨產會報告逕行認定,借用國有地屬國有地之撥用,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國產署目前還有高達34萬筆被佔用,其中租用土地就有29萬筆,很多土地都是在國有財產局成立以前,即已被使用與佔用,國有財產局針對被佔用的國有地,部分係以訂立契約方式解決,1960年國有財產局成立時,內部都承認部分被佔用之國有地要改為租用,「條件過嚴,實有窒礙難行之困難」
邱大展:當初將佔用改為租用條件放寬,就是希望「就地合法」
「到目前為止,還有幾十萬筆國有地遭佔用,使用人有無過失,在事實上很難認定,當初把佔用改為租用條件放寬,某種程度就是希望『就地合法』,否則國有財產署才多少公務人員,辦得了這麼多佔用案嗎?國產署還有幾十萬筆處理不了,請問黨產會是國產署上級主管機關嗎?你們(黨產會)已經是太上行政院了。」
邱大展表示,許志雄在2006年6月15日針對國民黨黨產進行行政調查,最後調查報告認定,國民黨中山南路黨部大樓「讓售與計價金符合規定」,報告中也提到,該筆不動產交易依法辦理,「與一般民眾申購國有土地案件的審核與計算方式並無二致。」
「若有違法,黨產會是否該移送當時調查的許志雄大法官」
邱表示,黨產會重啟調查過程,卻對於許志雄的黨產調查報告完全沒有提及,明顯違反司法調查應該對於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事證都應調查的規範,據此召開聽證會就是抹黑大會,1945年8月15日之後,國產局受理「先租後售」土地,不知有多少筆、多少面積,黨產會在調查過程,並未舉出國民黨佔用與租用該筆土地,那個地方違反政黨政治與民主原則,調查報告只會引用一些奇奇怪怪名詞,以指鹿為豬方式,是相當失格的調查報告。
邱大展反問,許志雄召集的黨產調查專案會議,當時出席專案會議的官員,還包括黃志芳、何美玥、蘇嘉全、陳美伶、李瑞倉等人,如果照黨產會講法,是不是所有人都要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