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涉4件他案調查 北檢批:有人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媒體干擾調查

2018-05-2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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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說,檢方偵辦社會矚目案件時,常遇到「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媒體干擾偵查、妨害司法公正者」,北檢呼籲應回歸證據,「切勿渲染事實、混淆焦點」。(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北檢說,檢方偵辦社會矚目案件時,常遇到「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媒體干擾偵查、妨害司法公正者」,北檢呼籲應回歸證據,「切勿渲染事實、混淆焦點」。(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台北地檢署偵辦「拔管」相關案件,近日以證人身份傳喚數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有媒體報導,此舉使遴委人心惶惶,感覺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對此,北檢今(23)日發新聞稿指常遇「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媒體干擾偵查」,並呼籲回歸「證據」,切勿渲染事實、混淆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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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稍早發布新聞稿澄清,指出檢方偵辦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等涉嫌背信、偽造文書等案,有媒體聳動報導「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太便宜行事,而且非常壞心」;北檢表示,管中閔所涉已分4件他案調查,為了解相關人士是否涉嫌違法,相關證人的訊問有其正當性及必要性。

北檢強調,檢方辦案嚴守「偵查不公開」規定,為顧及證人隱私、也有證人盼勿曝光,因此由檢察官親自以電話與證人聯繫,時間、地點均徵得證人同意,至北檢第五辦公室偵訊,並依法辦理相關程序。北檢說,該做法保護證人隱私,也得到多數證人的感謝與支持,從未聽說對此持異議者。

北檢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但證人若僅是單純證人而非涉及犯罪嫌疑,本就不能由律師陪同,如果未來修法,檢方也樂觀其成;但媒體報導,某律師斷言檢方「太便宜行事,而且非常壞心」,未明瞭事實亦未深究案情,實有妄斷之嫌。

北檢說,檢方偵辦社會矚目案件時,常遇到「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媒體干擾偵查、妨害司法公正者」,為避免激化國人的對立與誤解,北檢呼籲勿干擾檢官辦案,應回歸「證據」,切勿渲染事實、混淆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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