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兩岸兩會第1次高層會談以來,一共簽署21項協議,內容涵蓋空運、食品安全、投資保障(投保)、共同打擊犯罪(共打)等。目前其中3項協議尚未生效,仍待立法院審議。此3項協議為2013年6月簽署的服貿協議、2014年2月簽署之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以及兩岸氣象合作協議。
而服貿協議因318運動「先立法再審查」之訴求而在立法院擱置,尚待《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立法。值得注意的是,在服貿協議之後簽署的兩岸地震監測、氣象合作協議並未涉及法律修正,依現行法律只須送交立院備查,但陸委會仍在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將協議送至內政委員會等待審議,是否顯示為對立法院釋出善意,值得觀察。
另外,兩岸簽署之協議雖然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規定送交立法院審議、備查,但翻開協議內容,皆明訂了生效日期,未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勢必要解決此問題。
貨貿協議目前仍在談判中。318學運過後,陸委會、經濟部及中國國台辦與相關部門在去年9月進行第9次正式貨貿談判,並以談及貨貿文本內容及降稅較具體範圍。但在12月貨貿最後一次技術性磋商過後,目前檯面上尚未有最新一次談判及磋商的消息傳出。
至於馬總統不止一次提到卸任前要達成兩岸互設辦事處,去年7月底進行第7次業務溝通,對納入人道探視等議題仍未達成共識。近期的M503航路爭議導致王郁琦下台,外交官出身的夏立言接掌看守時期的陸委會,兩岸互信還剩多少談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