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婉諭指出,工程界常有「剪綵文化」犧牲公共工程品質的質疑。特別是為了配合首長的政績需要而強行趕工,除了造成工期不足,更讓三級品管制度形同虛設。以新竹市立棒球場的狀況為例,球場在2019年1月決標後,一再延後完工日程。最後新竹市政府在今年2月表示,工期最快可在3月底完工,並且要力拚7月中旬展開的下半季職棒比賽。
王婉諭表示,3月1日中華職棒大聯盟公布賽程安排,新竹球場在下半季安排了8場例行賽。而同一時間,依據政府採購公開資料,新竹市棒球場在1月18日才進行第1次契約變更,追加2億5800萬,並在7月12日進行第2次契約變更,追加了1700多萬,7月23日就開賽。
時代力量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林佳瑋則說,巨佳營造公司過去的名字是順福營造有限公司。2009年因為違反《政府採購法》圍標被判刑,2013年在桃園新埔國小新建工程案,因為偷工減料以及買通監工,被判刑確定。2016年12月,又發生鷹架倒塌5名工人死亡的重大職災意外。但依據政府採購網統計,從2014年到現在,巨佳營造的決標案還是有108件,總金額合計高達106億9202萬以上,發標的機關則遍及中央內政部與客委會,還有北台灣的各地方政府。即便有這些黑歷史,新北市政府及新竹市政府都曾將巨佳營造評為優良廠商。難道政府無視劣跡斑斑的廠商,只為了把案子塞給巨佳營造嗎?
邱顯智表示,依據新竹市政府工務處的說明,新竹球場事實上還沒完成驗收程序。這又是一個「尚未驗收、先行使用」的案例。雖然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如果瑕疵不是很重要的話,還是可以先部分驗收、付錢然後先來用。如果已經預期有先行使用的必要,也可以在全部完工前,就預作分段查驗或驗收的準備。但令人疑惑的是,新竹球場的瑕疵,特別是會危害運動員人身安全的瑕疵,真的是「非屬重要」的瑕疵嗎?
邱顯智呼籲,若驗收結果不合格,廠商還是要依據契約負責。造成球員受傷的部分,也應該儘快釐清責任歸屬,並賠償球員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