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違規銷往台灣,業者辯稱係依日本業者提供之資料進口。衛福部次長許銘能25日表示,業者進口產品必須負責安全與合法,「不會因為不知情就罰」,更不能說沒有能力發現問題;目前至少屬虛報查驗,必須罰以3萬元到300萬元,並且一案一罰。
因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去年12月修正公布,行政院成立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並在25日舉行首次會議,由行政院長毛治國主持。會中除討論現行食品安全機制運作情況外,也針對我國禁止的日本核災地區5縣市食品進口台灣一事,進行檢討。
針對日本核災縣市食品違規進口,許銘能在會後表示,已有193項食品檢驗無輻射汙染,衛福部這兩天會對外適當說明原能會檢驗方法,並且在邊境把關上針對此次違規的7個進口廠商加強逐批查驗。
違規進口災區食品的業者辯稱,所有商品皆依法報關,商品上的中文標籤均根據日本出口商所提供的資訊翻譯,並無篡改情形。對此許銘能表示,台灣業者進口產品要負責安全與合法,「進口東西不能說日本出錯與我無關」,廠商要負全責。
許銘能表示,產品條碼等標示是廠商責任,不能辯稱沒有能力發現問題,既然要進口,就應該確認是否來自禁令中的核災縣市,廠商辯稱不知情「有點怪怪的」。
許銘能說,依目前調查情況來看,業者至少涉及虛報查驗,須罰款3萬元到300萬元,並採一案一罰。對於業者自稱不知情,許銘能強調,不能因為業者不知情就不罰。
對於日方已多次希望我國考慮解除對災區食品的進口禁令,許銘能表示,世界很多國家已逐漸解禁,台灣也已進行風險評估,未來要看風險評估結果,並與日本討論之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