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理論觀之,明明已在疫情趨緩時期,全世界各國均已自由開放,我們也自10月17日大開國門,重新歡迎外賓自由來台。種種一切措施,均為正常生活的表現。既然如此,給予民眾參與正常投票程序,實屬正常生活的一環,並且是公民參與政治決策的重要實現。若是恣意限制,無疑係可隨主人的心意決定人民的行動空間一般,成為「宰制現象」,是可忍,孰不可忍!
其次,民主原則的發展上,為了追求盧梭所言「統治者的統治要得到被統治者同意」的至理箴言,不斷地擴張被統治者的認定範圍,從有資產男性,到全體男性,再到全體女性,再從20歲,降到18歲,有些國家甚至降至16歲。一切的努力都是希望盡可能使得表達同意的基數增大,使得每位被統治者都能夠有機會告訴統治者說:「我支持你或我不支持你!」又或是再不同的候選人中找到他所青睞的對象;如此的想法,不正是今年11月26日要交由公民複決的「18歲投票權修憲公投案」的初衷嗎?怎麼18歲人可以獲得投票權,染疫的民眾卻被有意地排除在外,就算不是雙標再現,也是自相矛盾。
學理上,落實民主原則而限制人民行使投票權的正當性,必須是非常非常制式、確定的理由,例如:國籍、年齡、居住地等。若要建立新的限制理由,要用最嚴格的解釋方法與審查密度,不可能僅憑政府一兩句打高空藉口就限制;若是任意羅列理由就限制,無疑是統治者可以自行挑選他喜歡的被統治者,進而得到被統治者的同意,反成「樣板民主」,而為有識者所訕笑。
此外,當中選會正副主委皆信誓旦旦指稱沒辦法另設特別的投票區域或管道時,所以才要禁止染疫者前往投票,以保護選務人員與其他民眾的說法。可以推知中選會並不清楚他們的作法,不但不會達到預設的目標,而是造成更嚴重的後果。事實上,從我們走到「與病毒共存的生活」後,每日下午2:00的防疫記者會就失去了它最後的「報數字功能」;依照公衛學界的推算,至少有三分之一黑數染疫者,基於無症狀、太輕微、怕麻煩等種種理由,不會去就醫,不去就醫便無就醫記錄,也不是被匡列。可是,黑數染疫者也是染疫者,難道他們不會傳染給選務人員與其他民眾嗎?相反地,願意就醫者的就醫記錄,使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醫療部門可以更容易掌握疫情現況,進而有助於未來趨勢的預測,本來是有功於國家與民眾;中選會的作法反而是處罰就醫者,將使更多人不想去就醫。
多年來,法政學者與各界賢達苦口婆心地勸導中選會正式引入「不在籍投票制度」,中選會也曾多次委託學者研究「不在籍投票制度」,甚至連實施辦法草案都寫好,正在中選會的文庫裡,等著中選會拿出來使用。然而,中選會不要用就是不要用。必須再次提醒中選會,不要再用「不在籍投票制度」恐有作票風險而唐塞輿論,如果總持懷疑民眾的態度辦理選務,即是意味著公民素養不夠時,可以逕直用制度迫使公民放棄投票。這樣的老大心態不是法治成熟國家該有的表現!
*作者為國立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