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捲入88槍擊案,以及多年前學甲爐渣案的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今(12)日遭台南地檢署起訴,檢方強調,學甲爐渣案地檢署重啟調查,歷時3年多,對明祥馨公司包括郭再欽在內等8名負責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公司法》、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也表示,偵結後,對郭再欽等人的不法所得,聲請保全扣押,11月底重新申請獲法院裁准,已於12月上旬完成查扣。
檢方起訴書指出,104年8月,檢方認為明明祥馨公司違法在學甲區將軍溪畔的大灣段農地,以及學甲工業區一帶多塊土地,違法填埋電弧爐事業廢棄物爐碴,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對明祥馨公司發動搜索,並至回填的各段檢舉地進行挖掘採驗,移交台南地檢署偵查。
檢方表示,當時因為認為回填的爐渣為再利用後產品,並非廢棄物,給出處分不起訴,並 還所有扣押證物,後於108年4月間又因當地里長重新檢舉,先後由檢察官謝欣如、陳鋕銘承辦,其中,新檢舉部分的農地,經謝欣如挖驗確實有填埋電弧爐爐碴;經陳鋕銘接手後,因同時偵辦後壁區爐碴案,發現後壁案的涉案人賴榮添,也是學甲案的關係人,兩案有密切關聯性。
但事隔10年,前案證物也都發還給當事人,檢察官2案以原始卷宗為起點,重新比對分析,調閱後壁區爐渣案的的超翔公司、學甲爐渣案的明祥馨公司,2公司98年到104年間相關資料,發現超翔公司98年因88水災,釀成爐渣溢流,後壁區的爐渣篩分場無法繼續營運。
超翔公司負責人賴榮添與魏姓金主,一起找上同樣事業遭遇到瓶頸的明祥馨公司學甲廠,明祥馨的郭再欽同意將爐渣篩分場地,移轉至明祥馨公司廠房,並借用其名義經營,郭再欽發現有利可圖,沒多久也入股賴、魏的爐渣事業,三分期股。
之後,郭為貪圖繼續收取鋼鐵公司清除爐碴給付的厚利,並為方便違法去化大量爐碴,逃避爐碴貯存量不能多於前6個月的銷售量,以及應付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的稽查,又購買工廠土地或占用國有地填埋,並虛報爐石再利用產品去向,掩飾他的非法犯行。
檢方估計,違法填埋的爐渣大灣段農地達98,341公噸,學甲工業區達581,629公噸,總計達679,970公噸的鉅量,絕大多數均填埋於郭再欽掌握管領權的土地內。明祥馨公司因違法填埋,節省的「廢棄物清除費」達新台幣18億元以上,從各家鋼鐵廠收取的清除處理費用達3億6千萬餘元,合計高達21.6億多元。